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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2/2页)
” 赵自强瞥他一眼,把钱王露在外面的大半截身子捂到被子里去, “给你说,我大麽指上有牙,袜子都要等穿烂了再补一层才穿得好,说白了就是这脚闹别扭。”他把脚伸到钱王面前说道。 赵自强的脚很白,和他全身的皮肤不一样,它们发黄。所以白花花的脚脖子到脚趾看著倒像是还穿著一双袜子。 钱王知道这双脚每天都要洗,而且可能是赵自强身上最干净完美的地方,可他就是觉得鼻尖嗅得到一股子脚臭味,不耐的皱皱眉,他打了个哈欠,翻过了身去。 赵自强也不在意的抖抖嘴间叼著的烟, “我体汗很轻。”他说话的声音很小,钱王可能没有听见。 或许,赵自强就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们之间总有这种本事,只要睡一觉起来,头一天的事就像被忘记似的。 晚上。 “以前的学生叫出去聚个餐,我年年推,今年得去。” 赵自强把正准备摆在钱王前边儿的大米饭收回去,放在自己跟前, “那挺好啊,去呗。” 钱王挠挠脖子,他不明白为什麽自己要纠结将近一个小时来想办法告诉赵自强这次约会,也不明白为什麽自己要像个做错事的中学生不敢和妈妈要学费似的难於开口,或者说赵自强这阵子散发的气场很不对劲,竟然震慑到自己了。 不过这都不重要,话说了,就可以走了。 看著钱王匆匆忙忙的打领带系围巾穿大衣,逐步的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赵自强发现自己看的目不转睛。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对著钱王呼吸不对的时候。 那个把全院的女生迷得不行的年轻男教授,穿著卡其色的风衣在办公室里向自己告白,啊,就是在那个他前阵子抱著孙侃的办公室里。 不得不说,在外面,钱王很会把握各种细节来展现自己的魅力,比如,他真的很适合穿风衣和戴灰色的羊绒围巾,那可以把他的气质发挥到淋漓尽致,宽肩窄臀,钱王天生是很好的衣服撑子。 当年赵自强一直很向往这种打扮,可是穿起来却不伦不类,即使是现在他的体型允许了,他也发现大风衣只能把自己的气质往猥琐的方向衬托。 思前想後中,钱王已经出门了,赵自强看著鞋柜空荡荡的地方,无奈的撇撇嘴。 自言自语道:“你怎麽不早说呢?回锅肉都做好了……” 出口气点支烟,他把饭菜往冰箱里一收也跑到衣橱边找衣服,往常他冬天出门都是穿大风衣,这回徘徊半天,找了件厚加绒的皮夹克套上,又在空洞洞的脖子上围上条赵自丽给他织的大红围巾,套上牛仔裤就出门了。 为了讨生活,即使是过年,街上的小商小贩也都还在叫卖,各种粗糙的玩具,年兽,对联鞭炮放眼望去红彤彤一片。 赵自强边走边在几个摊位上买了些小小孩玩的甩炮,装饰炮什麽的,乐颠颠的朝小公园走,不过路过一个饰品店的时候他顺便看见了自己打算去赴宴会的爱人,那人捏著孙侃鼻子笑的眼睛能流出水来。 赵自强站在路旁的雪人边想了想,掉头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 按了半天门铃女人才打开门,要不是猫眼被福字挡住了,赵子强相信这女人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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