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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第2/2页)
“去年我和毛利女孩约过会,她们很热情,就是经常给我吃一些古怪的东西。” 我和老亨特经常躺在一起看天花板聊天,天热起来的时候他会七扭八歪地躺在地板上,我又给他起了一个‘乡下人’的外号,我们经常给对方起外号,乡下人还不是最搞笑的一个。 “我和两个女孩约过会。”罗宾解开了衬衫的下摆,露出一段肚皮,“都是伦敦的,可能数量上不如你,但质量上绝对比你的野蛮人要好。” “跟我说说她们?”我想知道罗宾约会的女孩是什么样子,他又支支吾吾起来,只说“很漂亮,红头发,蓝眼睛,很文雅。”再多问几句就翻脸走人了。 我就知道他是编的,其实他根本没约会过任何人。 我们是最好的兄弟,之后又来了一个高级跟班,为什么加了一个高级呢,因为这个跟班也叫哈里,还是位王子。 我在罗宾身边第一狐朋狗友的位子快要不保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三个就是伊顿的隐形校霸,老师圈里的好学生,学生圈里的大哥大,专治各种不服。 罗宾没什么朋友,他很少主动与什么人接触,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几个学长和他关系不错,学长们毕业走了,他还消沉了相当一段时间。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们也要从伊顿离开了,在家里的要求下,我去了牛津郡,通过了牛津的面试,而罗宾也拿了剑桥的offer,我一点也不意外,即使是在伊顿里,他的努力程度也是排在顶尖的。 我们跑去酒吧喝酒,我还从没来过布里斯顿的酒吧,我们说了许多话,也喝了许多酒,我问他为什么把头发染成金色,他说他本来就是金发。 “你在胡扯…什么鬼…pal…你才不是金头发…”我已经昏昏欲睡了,连舌头都麻的不像是自己的,我从没喝过这么多烈酒,而罗宾看起来除了脸色稍微红了一点,完全没有问题。 真不公平。 然后我就失去了意识,当我恢复意识是第二天的早晨了,我走出房间,妈妈还在楼下,今天不是休息日,一会儿她应该要去上班。 “昨天晚上是罗宾把你扛回了家,去厨房喝点热茶,你会好过一些。”妈妈说,“你们两个男孩没在外边乱搞吧?” "What The Heck"我捂着头进了厨房,尽管我又帅又猛又招桃花,但我从来都不乱搞,更别说老亨特了,他一看就是个处男。 “所以你昨天一直喊的玛奎丝是谁?” "谁?"我从来不认识一个叫玛奎丝的,昨夜认识的,没道理啊,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不知道,也许罗宾知道,毕竟你们昨天一直在一起。”妈妈收拾了公文包,又嘱咐了几句冰箱里有沙拉和肉,钟点工下午会来就踩着高跟鞋出门了。 我还是想不起来,只依稀记得罗宾让我叫他爸爸。 这个混球。 我在牛津过得不错,我又帅又猛成绩又好,如果我不学英国文学而是学表演,说不定会比现在更受欢迎。 直到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报纸上关于"Mun ion"的新闻。 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 我周末就去了剑桥,罗宾在校门口等着我,他穿着和伊顿相仿的衬衫,只是金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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