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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兴的挥了挥手,「Hi,强尼,你回来啦!」 强尼抱着一只狗走过来,如果是吉娃娃一类的小型犬也就算了,偏偏他抱着的这只狗……是罗威纳犬。 里昂脑中飘过这样一行资讯: 罗威纳犬:公犬六十七到七十三厘米,六十到七十公斤;母犬五十八到六十七厘米,四十八到五十八公斤。身体健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是世界上最具勇气和力量的犬种之一,可称为优秀的护卫犬和警用防暴犬。 「强尼你打算养宠物吗?」完全没有觉得这一幕有什么不对,胡不适笑呵呵。 「啊?什么宠物?这家伙是我在家门口抓到的,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单手扣住狗嘴,另一只手将狗牢牢固定在怀中,强尼的脸终于从狗身子后面露出来了。 这是个美男子,看起来文质彬彬,一点也不像徒手抓狗的猛士,偏偏他不但抓了,看起来还想将狗下锅。 「……」里昂默默无语了。 「呃……我觉得这只狗应该是有主人的。」胡不适说着,小心翼翼将手伸向了狗脖子,当然,如果不是看强尼将狗固定得好好的,他是绝对不敢随便对这样一只大型犬出手的。 狗脖子上果然是有项圈的,上面还挂着一个铁牌。 「MR.Smith,啊!这不会是楼上史密斯先生的够吧!你真的是在门口抓到的?」胡不适读出了铁牌上面的名字,然后试探的叫了史密斯先生的名字,然后强尼怀中的狗狗果然更加剧烈的挣扎了起来,终于在强尼一个不留神中,夺回了自己嘴巴的所有权,大声朝胡不适「汪」了一声。 「搞不好真的是史密斯先生的狗呢,强尼你还是去问一声吧。」 「啊?本来以为可以多少塞点牙缝呢……」强尼拖着长长的声音,看起来有点舍不得,「不过史密斯先生是谁?我怎么不认识?」 「就住在我楼上,还是和你一层楼的呢,他已经搬进来两年了,对了,我又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餐厅,改天我们叫上杰瑞一起去吃吧?」 看到强尼沮丧的样子,胡不适连忙提了个建议,最能让爱好美食的强尼开心起来的话题无非是好吃的餐厅,而他嘴里的杰瑞则是同住在这栋大楼的另一个吃货,同样住在胡不适的楼上,是强尼的邻居,附带一提,杰瑞也是外国人。 「强尼,忘了向你介绍,这位是莲,我的网友。」 「啊!是你上次提过的网友吗?你们终于见面了啊!恭喜!」强尼记性不错,胡不适只提过一次,他便记住了莲的名字,为了握手,他终于放下了怀中的狗,改用左手拎住狗项圈,「你好,我是强尼,就住在Bush楼上509室,对了,我是演员,初次见面,送你一张我的签名照吧!」强尼说着,从身前的小背包里掏出厚厚一叠照片,在里面随便抽了一张,然后不由分说的塞到了里昂手里。 里昂皱着眉看了一眼照片,似乎是某部电影的海报,上面有一群面带惊恐正在逃窜的俊男美女,身后是一头面貌狰狞的恐龙,旁边还印着的电影名。 里昂抽了抽嘴角说:是你的签名照片,上面却没一个人是你,不要告诉我,你演的是那只恐龙! 宾果!里昂先生恭喜你猜对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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