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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说不准,关键看工种。” 朝乐想起朝阳所去的云南,干的也是桥梁,她不清楚具体,但是知道不需要担心太多,朝阳一个小孩,自然不会当施工员,他可能会挂个监工的牌子,旅游玩耍了。 应该,没什么可担心的。 朝乐开车离开这里的时候,一辆公交车经过这条路段,只见宋佳芝从上面下来,戴着一个遮阳帽和黑色口罩,若不是之前看过她,很难认出来。 同样,她没有打招呼。 趁着下午悠闲的时光,朝乐回到老家,拿了一罐父亲做的牛肉酱。 “要是朝阳在就好了,他最爱用酱饼裹着肉吃。”朝父感慨,“孩子大了不中留,回国后我才见到他几次。” 朝母白了眼,“得了吧你,真当自己是爹了,人家亲爸都找上门来。” 朝乐坐在小凳子上,帮着母亲捻米里的小虫子,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亲爸来了?怎么说的?” “还能怎么说,带来一箱钞票,要我们把阳阳还回去。” “他不要脸地想拿钱解决?”朝乐面色浮现出厌恶,“你门没要吧?” 朝父抬头,觑了眼朝母,“你问你妈。” 朝母轻咳了声:“我觉得那箱子挺好看,就留下了。” “是啊,装着五十万的箱子,能不好看吗。” “死老头你再顶嘴试试,我把朝阳抚养长大容易吗,为了供他上学,我还赔了我女儿的婚姻。” 朝母脾气上来,一篓子米险些打翻,扶稳后,巴掌举起,“再给你重说的机会。” 朝父求生欲极强,吞下那句“我看你嫁女儿那天比自己当新娘子还乐呵”,改成:“我觉得那钱咱们可以拿。” “这还差不多。” “但是阳阳那边,你打算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老王自个儿不是交代清楚了吗,阳阳认他了。” 朝乐眸光一闪,“真的认了?” “到底是亲爹,迟早要认。” “那个王大柱……” 朝乐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朝母瞪回去:“什么王大柱,人家早就嫌弃王大柱俗气,现在改名了。” “现在叫什么?” “王富贵。” “……哦。”这个不俗。 “人家王老板现在混得风声水起,膝下就阳阳一个儿子,咱也不是不讲理的人,给人家当爹的机会,再说阳阳也可以过得更好些。” 朝母的话看似句句在理,实则忽略当事人的心事,惹得朝父给女儿使了个眼色:你可别学你妈。 “挺好,我弟他是该有自己的人生,我们不该拘束他。”朝乐略显麻木地说,“王富贵要是早些来认的话,更好。” 早些认回去,也许他们不会有那么多的交流。 不论如何,他们有无血缘关系,他终究是她小婶的儿子。 朝乐想起他们的学生时代。 旧得掉漆的篮球架伫立在操场边,一群热血少年汗如雨下,全神贯注盯着不断跃动的篮球,站在边上围观的女生时不时发出加油呐喊声。 朝阳是篮球队主力,个子高挑,技术皮中带稳,长相是痞中带雅的俊美,暗恋者无数。几乎集聚所有围观者的目光。 一场训练赛结束,球场体育生逐渐散开,朝阳早就看见围观女生中算不上惹眼的朝乐,把校服穿得规规矩矩,手里拎着一瓶怡宝。 他大步朝那边走去,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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