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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8 (第1/2页)
叫醒我,知道不?” 唐惜时点头。 唐惜春笑问,“我叫你抓的野鸡,抓来没?” “搁厨房了。” 唐惜春拉着唐惜时的手,“走,咱们去把野鸡褪了毛。” 什么叫咱们! 唐惜春动口,唐惜时动手。 唐惜春动动嘴皮子,唐惜时就要先烧一锅热水,然后端着瓦盆、拎着开水、提着野鸡到观前溪畔去褪鸡毛。 唐惜时一面褪鸡毛,一面道,“野鸡肉不好吃,柴的很。”也不知叫他逮来做甚! “肉不好吃,鸡汤好喝。”唐惜春搬着竹凳出来坐在唐惜时三尺远上风口的地方,他身上只是普通的灰蓝色道士服,脚下一双普通的皂布鞋,鞋口透出一抹雪白袜角。唐惜春胸无点墨的人,容貌还是很有欺骗性的,他平平一坐,便如同临风玉树,笑道,“你这两天没找我做宵夜,虽说你良心发现很难得,不过,我也不忍心看惜时弟弟夜里继续吃白水煮蛋啊。” 原来是要烧鸡汤给他喝,还算唐惜春有良心。不过,唐惜时不得不提醒他,“惜春,喝汤只当个水饱,野鸡肉又不好吃。” 唐惜春笑眯眯地,“一会儿咱们先把野鸡慢慢的放在炉火上炖着,到半夜,鸡汤肯定能炖好。不是叫你光喝汤,观里别的不多,菜有的是,等你饿的时候,洗些菜蔬放到鸡汤里一道煮,借着鸡汤的鲜香味儿,菜也好吃,汤也好喝,这样连汤带菜吃上一锅,难道还吃不饱?”唐惜春现在还不知道,不久之后,这种吃法将衍生成一道经久不衰的名吃——火锅。 这会儿唐惜时已觉着奇怪,道,“这倒是个新吃法。” 唐惜春得意的翘翘鞋尖儿,扬起下巴,一副目下无尘的德行。 唐惜时又问,“惜春,你怎么知道这种吃法的?家里没这么吃过吧。” 他怎么知道的? 那时候他在老家,家财尽失,人穷不只是志短的事。穷到一无所有,无米下锅,唐惜春想的并不是志气,而是,他想吃肉。 馋到极点,逮个老鼠都想炖炖吃了。 何况是野鸡? 野鸡肉柴,唯汤最为鲜美。吃不起以往家中的那般考究,一锅乱炖其实味道也很不错。 收回思绪,唐惜春扭过头,居高临下的瞅蹲在地上褪鸡毛的唐惜时一眼,道,“没吃过我就不兴知道啦?我知道的还多着呢。要不,怎么能做唐惜时的大哥呢。” 唐惜时看他不正经说话,也就不再问了,闷头褪鸡毛。 唐惜时是个极敏锐的人,他不似唐盛或是唐老太太,对唐惜春寄予无限的宠爱与期望,唐惜春乍一改好,两人只当是祖上显灵,唐惜春给一顿板子打通了脑子,高兴都来不及,更不会追究其中的诡异之处。 唐惜时不同,他早觉着唐惜春这变化也太快太大了些。唐惜春的纨绔秉性绝非一朝养成的,要说挨打,尽管唐惜时大部分时间是在青城山习武,他也知道唐惜春有事没事的经常在家挨揍。所以,如果真是板子能打好,唐惜春早该改好了。 唐惜春突然之间这样天翻地覆的变化,唐惜时早觉心疑,不过,他是个很沉得住气的人,而且唐惜时本身对唐惜春兴趣不大,所以先时并未多想。 如今跟唐惜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唐惜时才偶有多思量。虽然唐惜春不想说,但,这毕竟是再好不过的变化。只希望唐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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