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if_What If?(022)毒品大亨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What If?(022)毒品大亨 (第2/5页)

甜美的声音。

    桃香拉开布帘道:「太阳都照屁股了,呵呵呵,要生胖宝宝更要多补充营养

    呀!」

    「啊……」晴儿窘得满脸通红,却被我压在身下逃也逃不了。

    「羞什幺?都是自己一家人呀!」我故意制服住晴儿道:「别乱动,等等精

    液流出来就浪费了。」

    「呵呵呵,少爷可以过来这边吃吗?我去拿新床单来换一换。」桃香俐落地

    把七、八个碗碟从餐盒中取出再摆上一瓶花,一下就把病房中小几布置成雅緻的

    餐桌:「下午我再回去熬个汤,给晴儿姐姐补一补。」

    「别贫嘴,下个月就换妳啰!」我朝桃香笑道。

    晴儿爬起床用床单围住娇躯,走过桃香身边时问道:「香姐,刚……刚才会

    很大声吗?」

    「一上楼就听到啰!」

    「啊……」晴儿连脖子都羞红了,慌忙闪入浴室。

    「门别关呀,先让我打点热水帮少爷擦擦。」桃香跟着走往浴室道。

    「没关係,妳先去拿床单吧,我等等再清理就好。」我笑着道。

    窗外的北京城已进入深秋,玻璃后外面的世界上面是亮晃晃金色日头,下面

    则是濛濛一片沙雾;秋风缓缓扫过路面,街旁树上的枯叶也随着片片飘落。

    马上就是民国三年冬天了,到这个世界来的第四个冬天了……

    印象模模糊糊地,还记得那天晚上喝了太多,何医师自愿要送我回宿舍却带

    我去她家。一进套房我就不支瘫睡在床上,只隐约记得她说了些奇怪的话,接着

    醒来就在北京城病床上了。

    清醒后晴儿与桃香都在,照她们描述我已在医院昏迷了二十多天。意外发生

    后,学校立刻给上海家里发了电报,同时将我送到北京医治,当晴儿与桃香赶到

    北京时我完全没有外伤,医师判断是严重脑震荡引发昏迷不醒。起初伤势相当严

    重,昏迷中常会咳嗽大量吐血;后来过了双十节开始好转,内伤渐渐痊癒,但神

    智却不见恢复。

    甦醒已是十月下旬的事──我返回二十一世纪半年多,但在二十世纪却只过

    了一个月时间──二女见到亲爱的阿那答清醒当然是喜不自胜,但据说是徐世昌

    总理交代下来,要医院方面没有确定我完全康复前不准出院,所以就只能在这单

    人特等病房中待着。

    特等病房好处不仅是没有外人,还附有独立浴室24小时供应热水。当状况

    好转到可以起床时,桃香就弄来了大木盆供我泡澡,而每天与两女做爱完也可以

    立刻清理不会浑身黏答答的。

    说到做爱这件事就很搞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负责我的洋大夫认为做爱

    有益于神经恢复,所以只要过程中不会感到疼痛或晕眩,多做无妨。有了医师的

    「处方」,两位美妾也不知是自己想要还是要帮我复健,每天早、午、晚就照三

    顿把我扒光爬到我身上来。3P的场景在这段时间是不曾发生,因为当一个人陪

    我时,另一个总要轮着回去买菜、煮饭、洗衣之类的;而为了节省她们俩体力,

    我坚持每晚一人大夜班留宿医院,另一个回去好好休息。

    晴儿、桃香两妾虽然感情和睦深厚,但光在每天準备餐点这件事情上就可看

    出隐隐较劲的痕迹。桃香的手艺出名自不在话下,而晴儿也不甘示弱主打起桂平

    家乡风味菜,间杂这两年在上海习得的西洋料理。好在现在感冒糖浆与香菸收入

    甚丰,每个月光拨给我家用、零花的就有5银元,现在市面上4斤重的活鸡

    也还不到银元,这两位小姑娘只要不是买什幺蛟龙筋、凤凰胆的来火拼,三人

    怎幺吃也花不完这笔零用钱。

    连续滋润对女人真的有神奇功效,这段时间下来每天每人至少与我做爱一次

    的结果,很明显可见到她俩眼睛亮了、脸红润了、皮肤更细緻了,更甭说胸脯、

    腰肢、屁股上的变化。人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春药,但这春药的药效绝对不仅限

    于让桃香、晴儿俩发情、发浪而已,更是丰胸塑身、改善身心健康最好的灵药。

    自己也说不出为什幺,但回到这个世界后再回想二十一世纪台北时,黑田香

    澄同学与何明桢医师的出现,总让我觉得是刻意设计过的、绝非偶然。她们两人

    的言行似乎暗示着我现在所在的「这个」世界,与我原本所在的「那个」世界之

    间是有某种有机的纽带存在;她们也似乎同时暗示着我并不是偶然地坠入这个梦

    境,而是有着某种持续存在的必然。

    慢慢理出这种无法说明的概念后,我对这个世界的观点也慢慢地改变。前次

    来到这里时是种无奈的、无助的、苦闷的、寻找解脱的状态,但是当我再次出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