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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2 (第2/2页)
越开放的地方歧视就越少,很多地方的人反同真是因为无知,“什么竟然有男的喜欢男的,女的喜欢女的?这不变态吗?!怪不得我看谁谁谁家的小子那么娘们兮兮的,跟个二椅子似的,果然有问题啊!还有谁谁谁家的闺女,那就是个假小子吧?天天跟一帮臭小子混能混出什么好来!留长头发!穿裙子!嫁人,什么毛病都给治过来了!”不夸张的说,这就是很多地方的人的观念。 而且吧,说实在的,连鲁迅都写过,咱中国人有个毛病——特别喜欢围观。 不一定带有恶意,反正就翘着脚看热闹,其性质跟看大熊猫一样:这稀罕哎,新鲜景儿,好玩!就连别人要跳楼,下面也要围上一圈,看几个小时都不带腻的,也不怕跳下来砸着。 但对一个见不得光的群体来说,这种围观就足够要了亲命了。 用人单位不想惹麻烦干脆直接辞退,亲人们威胁敢不结婚打断狗腿或者赶出家门,如此处处皆敌,得有多强悍的心脏才能坚持走下去?人都是有趋利避害的本能的,所以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同性恋,就选择了跟世界妥协,一部分有良心一点的,结了婚安分守己,憋屈痛苦的过完一辈子,另一大部分则继续出去鬼混,运气好就这么人渣着活到老,运气不好染了病,还得连累老婆孩子——嫁给他的人才叫真惨。 总之,干吗要有歧视呢,如果没有歧视,人渣们少了一个骗婚的借口,洁身自好的人可自然可以寻找自己的幸福……所谓现代文明,不就是以自由为根基建立起来的吗? …… 朱子墨他们开始是在横店拍戏。 在主角的背景设置上,攻——也就是梁明辉,他本来是北方人,和受——也就是林伟堂,相识于大学校园。然后,一个随家人的意思从政,一个按自己的兴趣做了画家。 在故事开始的时候,他们两个已经三十多岁了,在各自的领域,也算功成名就。 梁明辉来广州任职,林伟堂跟着他一起在广州定居。 每天早上,梁明辉就去上班,而林伟堂或者在工作间,或者去户外写生,他还兼任着一所大学的名誉教授,偶尔会去给学生上一节课。总之,这两个人,在世人看来,都是活得最痛快的那一批了,生活不定有多轰轰烈烈、精彩万分,日子过的不定有多潇洒。 然而,事实上,也就是普通人罢了。 唯一不普通的,大概就是他们的“伴侣”,是男人。 知道这一点的,只有最信任的秘书,还有家人。 连明面上的家都不能合并在一起,只能做一对亲睦友善的同学邻居。 然后暗渡陈仓。 其实真的,整部电影都没有什么剧烈的起伏,最多的就是“普通的日常”罢了。 早上起来,有的时候是你做饭,有的时候是我做饭,为谁来洗碗小小的争吵一下,然后出门前还是要为对方整理一下领带,然后再附赠一个吻。 梁明辉比较糙,不喜欢洗脚,偏偏有一双大臭脚。林伟堂则有轻微洁癖,有的时候龟毛絮叨到惹人烦。 但每次林伟堂絮叨,梁明辉都大狗一样捧着报纸装听不见,从来不会不耐烦。梁明辉每次耍赖不洗脚,林伟堂都抓狂之后,亲自给他打来洗脚水。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过日子。 普普通通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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