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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 (第2/2页)
郁荷与谢戎的孩子,名正亦言顺,这便行了,其他,就随他去吧。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结束了,会有一个很短的番外,明天发。 ☆、李子的小番外 番外(李子与JOHN的故事 第一人称) 我的全名是李自,取自由之意,父亲在谢家做管家,年轻的时候与谢老爷一起打天下,后来退下来就做了管家,而我,因为跟谢少年龄相仿,从小便跟在了谢少身边。谢少这人,是个浪子,这么多年,唯一钟爱了许久的便是篮球,谢少十分聪颖,整天在球场里混,学习依然十分突出,后来大学报了麻省,竟也被录取了,他在那里学化学,很难想象,一个爱动的球员会喜欢研究化学。再后来,大学毕业,谢少自己跑去签了NBA,他说想要赢,同他的脑袋一般,谢少的体质也是得天独厚,十八岁的时候已经长到了一米九六,相比起来,我就差多了,堪堪长到一米七八便不再长了,而且他的平衡和协调能力都属上乘,在学校的球队一直是主力,很受推崇,不难想象,他该有怎样好的前程。而每天同这样优秀的人相处,我也会动心,特别是他打球时,尖锐的攻击性似要穿了人心,但我知道分寸,从来没有表露过,但这份暗恋持续到第五个年头的时候开始出了问题,少爷开始在意一个叫傅鹤的明星,而我也开始在另一段感情里挣扎。 我第一次见JOHN是在球队的训练馆,当时人都走的差不多了,少爷觉得不够,便继续留下训练,而我便在场边等他,JOHN也没有走,他在另一边练球,很专心,就像这个世界只有他和球,汗水浸透了他的球衣,结实的肌肉轮廓鲜明,我当时便想,这个男人应该也会成功的吧。似是发觉了我的目光,他转头看了我一眼,憨厚平凡的脸,与少爷是比不得的,但那双炽热的眼睛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因为总是见到,便问了他的姓名和电话,他说他叫JOHN,同他的外貌一般,声音也粗粗的很普通。再后来,因为总在球场上配合,JOHN 与少爷便成了好友,偶尔三人会约着一起吃饭、喝酒。有次,少爷约了我和他,自己却有事没来,我跟JOHN几乎没有这样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更别说吃饭了,我觉得有些尴尬,时不时便扶下眼镜,这是我的小习惯,因为并不明显,并不惹人注意,但他似乎发觉了,吃了会儿便抬头看我,他眸子里的那份热忱让我红了脸,但他后面的话又霎那让我白了脸色,“你喜欢谢戎”十分笃定的语气,我没有回答,便又听他说道:“他不喜欢你,你跟我吧。”语气非常的理所当然,我当时吃了一惊,审视着看他,“为什么我要跟你?”“因为,我想跟你上床,你,很美。”从没有被人这么说过,我一下便觉得头脑发了热,怎么看起来这么憨厚的人也会说出这样轻佻的话,但我也有点动心了,我也需要一个床伴,而他看起来似乎很合适,但我仍有些犹豫,便告诉他两天后给他答复。隔天,又在训练场见到他,他还是同往常一样,不停的练球,满眼也都是球,我就想,这样的痴人,给我遇到,做个情人又有什么不好呢?当晚,我便把他带回了家,我们便上了床,他很生疏,像个毛头小子,而我虽然经验很少,但也上过别人,所以我带着他,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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