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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 (第2/2页)
莫拉莱斯在市中心站下车,然后直奔就近的酒吧。多米尼克在附近强抢到一个限时的路边停车位,他停下来等在那里,静候长夜。 接下来的几小时里,莫拉莱斯从一间酒吧窜到另一间,把这附近的店都光顾了一番——至于他是在里面玩还是做生意,多米尼克就不得而知了。这人看着似乎挺受欢迎,对人也很友好,走路上遇到熟人的时候总是笑脸相迎,还跟人家碰碰拳什么的。 像这样干等着,多米尼克是打探不出什么消息的。跟着莫拉莱斯进去,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会比较好,可多米尼克这副身材有一个劣势就是:他去哪儿都不可能不被人注意到。要是被莫拉莱斯看到他出现在不止一个地方,准会引起怀疑。 等过几天,他再试试若无其事地进入这些酒吧,装作不认识的样子直接找莫拉莱斯聊一下,看能从他口中套出多少消息。多米尼克过去用这招的效果可谓显著。 当然啦,过去他用这招的时候,都是为了追踪逃保人好拿到赏金。他今天一天忙活的这些不是为了追踪那些头上标了价码的对象,赚不到一分钱,甚至也没人求他去做。他干嘛要把时间浪费在这上头? 实在是因为……古德温那腐烂的尸体被摆好造型的场景无论如何都甩不出他的脑海。他当游骑兵的时候,各种恐怖场面都见识过了,也是忘不掉,但什么都比不上他在周六看到的那起犯罪现场来得触目惊心。凶手满不在乎地随意处置古德温的尸体,现场处处透露出傲慢和对众生的蔑视——那样子仿佛凶手根本没把古德温当人看待。意识到有那样一个人行走在这座城市中,策划着下一起谋杀,多米尼克完全无心专注于其他任何事。 十一点过没多久,莫拉莱斯从最后一间酒吧出来,跟另一个男人钻进一辆车里。多米尼克等他们开出半个街区后才驶出停车位跟上去,一边开车一边在仪表盘中间的记事本上写下车子的样式、型号和牌照。 他们一路向东,进入了居民区,又过了几分钟,一股不安的预感令多米尼克的脖子后面汗毛直竖。他们穿行的这片社区民生凋敝,以罪案频发著称,到处可见市政部门的不作为——破烂的楼房、坑洼的人行道,路灯坏了也没人换。莫拉莱斯不住这里,所以他来这儿到底是干嘛的? 车子停在一栋小房子前,大门前的台阶上有几个青年男女在抽烟打晃。莫拉莱斯从车里出来,拍了拍车顶算是跟司机道别后便朝房子小跑过去,一路兴高采烈地冲众人打着招呼,然后就进屋里去了。带他来这里的那位朋友则开车走了。 多米尼克小心翼翼地驶近一点,在街对面的车道上一点点地挪着,这期间,那群人里有个女的侧身把抽完的烟屁股往烟灰缸里一捻。她光着两膀子,上臂肌肉发达,多米尼克因此看清了纹在上面的图案——抽象风格的黑色纹身,是一只亟待出击的黄蜂。她身边的一个男的也有同样的纹身,纹在脖侧。同样的黄蜂图案也出现在了房子的车库门一角,是喷漆喷上去的。 这他妈是帮派的地盘啊。 多米尼克把车停下,双手紧紧握住方向盘。他的那些消息源可没跟他提过莫拉莱斯还混帮派。但是这房子——这群人——隶属“黄蜂帮[2]”无误了。 多米尼克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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