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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第一人称主攻,受追攻。 第一个关键词 民谣 今天天气挺好的,特别想讲下自己的故事。 其实也不算故事。 哪有那么多故事可以讲。 好些年前时候我去了趟南京特意去看逼哥的演唱会,跟着无数人在下面喊着臭不要脸,哑着嗓子在人群中嘶吼着“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折磨着我也折磨着你”。 那天挺冷的,我却热的浑身燥热。 汗一簇簇地从头顶上冒出来,吼着自己嗓子都哑的快说不出话来。 伴奏组唱结婚的时候,才开口第一句话我嗓子痒的像是有万千只蚂蚁在里面爬。 你像我见过的那个少年。 背着青春走在九月的街头。 散场的时候我还特别懵,好像大喝了几斤二锅头,酩酊大醉了一般地昏沉着。 迷迷蒙蒙地跟着人群出了会场。 脑子一阵放空好像突然想到了好几年前我跟那个谁,我刚大学毕业那一阵子。 我们在出租房里探讨着这些唱歌的。 他说民谣应该穷,越穷酸越民谣,越苦才越民谣。 我嘲笑他不食肉糜,我说该火啊,不火谁给你做民谣。 我就这么脑子里晕晕沉沉一下是万人大合唱着“此刻我在异乡的夜里,感觉着你忽明忽暗”,一下是出租房里烟雾缭绕着喋喋不休地聊着天。 最后晃着脑袋跟人拼了辆车回的宾馆,我们还就演唱会发表了十分钟路途时间的看法。 他说逼哥牛`逼,把民谣唱成了摇滚。 我说嗯嗯牛`逼牛`逼。 牛不牛`逼姑且先不提。 我只知道很多年前还自己打碟卖的逼哥开上了万人演唱会,很多人爱他爱的要死。 还知道当初读中学的时候缩在座位上偷偷看的很多都搬上了大荧幕。 我的好青梅小叶女士说她初中看的所有言情哐哐全给搬进了电视里。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下就觉得青春像喂了狗。 就像陈应楷跟我说的,民谣应该穷啊,不穷就没那股味了。 什么味啊。 你十几岁的时候晚上缩在被子里黏糊糊汗湿湿着手握着一个丁点大的电子器,用意淫来弥补些不管你是现在还是将来生活中都根本不可能发生的生活。 下了出租车我还跟他交换了一下微信号。 朋友嘛,多一个不嫌多。 到宾馆刚往床上一躺,还没来得及回味一下刚刚的演唱会,就听见自己的电话铃在响。 接过电话听见莫杰沉着声音问我在哪。 我说在南京。 他很言简意赅地问我说哪。 我说宾馆。 他直接挂了我电话。 然后用微信给我发了个位置共享。 十分钟后我宾馆的房门响了。 我打开门,就看见他站在外面。 穿了件灰黑色的呢子,外面可能刚飘了点小雨,他的头发上沾着些像露珠一样的雨水。 我说哟你怎么在这呢? 他进了房间回头关了门,他总是沉默不语,脸上的表情也称得上个始终如一。 他关门之后脱了自己带了雨水的呢子外套,挂在了一旁的台子上。 整个过程他都没有说一句话。 直到我看到他有条不紊地把全身上下收拾了一遍,还去浴室拿了毛巾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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