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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1/2页)
的就把烟雾吐了出去,轻柔的扑在大帅的脸上。 “调皮。”张振柏捏一下他的鼻尖,又转回去给他染脚指甲,只留下红着脸的林煜躺在软塌上一口接一口凶猛的抽烟,等胸中的小鹿停止发疯。 大帅之前也抽烟,林煜看他吞云吐雾帅的不行就闹着也要尝一口,谁知道轮到自己就没那么潇洒了,才吸一口就给呛的泪水直流,咳嗽了好久才泪眼汪汪的缓过来。但还是贼心不死,逮着机会就要试试,在失败中越挫越勇。大帅给他找了一种吸起来不呛还甜丝丝的薄荷烟,才算是哄住了他。 大帅自觉教坏了小孩子,反倒戒了烟,只剩林煜整日在家里吞云吐雾。 大帅给林煜涂好了脚指甲,托着脚在手上慢慢的吹一会儿才放下去,林煜慵懒的躺成一条,还在一口口的吐那烟气。 大帅看他津津有味的抽烟,心里就痒痒的,他当自己犯了烟瘾,抢了一根林煜的烟叼在唇间就朝林煜凑过去。林煜知道他要借火,乖乖的扬起修长白嫩的脖子支给他。烟头交接,两股气息缠在一起,吞,吐,一簇火星变成了两股,两人同时后撤,把嘴里甜甜的烟气吐在对方的脸上,双目交接,一起笑了出来。 大帅吸了两口觉得胸中的痒不仅没能缓解,还越发的骚动起来,好像只有林煜嘴里湿漉漉含着的那只,才最甜最美。 他起身在茶几上按灭手中的烟,林煜顺势抽走了双腿,懒懒的翻个身趴在了软塌上。那件旗袍正面规规矩矩,侧边的开衩比林煜床上穿了挑逗大帅的还低一些,背后却放肆大胆的裸露一片,边沿正险险压在臀缝上,哪怕轻轻一动都会露出林煜蜜桃般的臀来。 大帅带着枪茧的手在那细腻滑嫩的背上摩挲着,他俯下身去靠近林煜的唇,低声的哄林煜:“宝贝,给我尝尝你嘴里的烟。”林煜装傻,张口用牙齿咬住烟嘴,嘴里轻“恩”一下,示意他叼走烟嘴。大帅凑过去把舌头伸进他牙齿间,轻勾一下把那烟嘴含进自己唇里,却觉得那口水比烟丝甜多了。 那一天,大帅的唇舌游走遍了林煜的皮肉,连蜜穴和脚趾都没有放过,最后在雪背上射过两次才插着林煜进了浴室,隔天还赔了一张新的地毯给林煜,换走了那张已被烟头灼烧出洞的小可怜。 林煜曾经多美啊,长发如绸,穿着旗袍叼着烟的样子自己看了都心动。但现在镜子里的人,额头一道狰狞的疤痕,乱糟糟的头发奇怪的翘着,捧着剪下来的指甲笑的又憨又傻。 林煜抱起镜子亲一口自己,得意地哼着小曲儿出了门。 我可有人要了,才不怕丑呢。 南城曾经是林煜和张振柏的家,三年前大帅吹嘘新家景色美,硬是把林煜骗出了小窝,谁知道美则美矣,既不繁华也不热闹,气的林煜小脸拉了几天。 现在看来,大帅对现在的局面早有预料,若不是他在边城镇守,这场战乱还将来的更早。 到了南城的大帅府林煜就直接下了地库,这本是张振柏存酒的地方,后来却被林煜一步步的蚕食。先是新鲜的瓜果,然后是脂膏香水,慢慢的就彻底变成了林煜的地方。 点了烛火,巨大的地下室就显现出来,林煜走到一个立起的麻袋前,坐在地上打开了袋口,微弱的灯光下,饱满的大米泛出莹亮的光泽来。 去年秋天时林煜曾经和大帅一起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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