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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2/2页)
个字联系起来。 江暮见他笑得莫名,随口问道:“你笑什么?” “笑你可爱。” 郯煜炀:“……” 脑子一时间没转过弯,说漏嘴了。 江暮说:“你该去看眼科了。” “哈哈哈。”郯煜炀笑得更大声了,江暮这个人,熟起来之后说话能怼死个人,偏偏让人生不起气还觉得特别可爱。 江暮任他笑了一会,说:“快开始了。” 郯煜炀止住笑,“嗯,好。” 说完迅速往起点跑去。 江暮则拿着相机站在不远处,相机中少年即使只是身穿夏季校服,站立在一排学生中,仿佛浑身都是发光点,引人注意。 他一直挺不喜欢拍照的,无论是他拍还是自己拍都不感兴趣。 因为小时候每年都会去拍一张一家三口的全家福,然后会挂在客厅、卧室甚至楼梯口的墙壁上都有,直到他刚上四年级开始,家里的墙上就再也没有全家福可以增加上去。 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讨厌看到一切照片,更是讨厌上拍照。 午后的阳光带着点橘黄的光晕,照片中的少年逆着光,像是存在于光明世界的人,不畏黑暗、照亮黑暗。 郯煜炀本身条件好,还有各种头衔,例如他的校霸身份、还是校篮球队队长、更是个有上进心又有家庭背景的学霸,颇受女生追捧。 此时整个操场都被围成圈的看台上的女生发出的声音环绕。 随着一声枪响,郯煜炀以极快的速度朝着终点奔来。 江暮很少看过照片,那会让人想起不好的回忆,不过当他翻着相机里的照片,这是属于高三(八)班两年来的回忆之作,里面有所有学生的集体照,也有个人。 江暮翻到他跟郯煜炀握手的那张图,瞬间有种想把它删掉的冲动,脑海里也跟着浮现出早上两人之间的对话。 “你好,我叫江暮。” “江暮,你好,我叫郯煜炀。” 最终还是没删。 等江暮把相册大概浏览了一遍之后,郯煜炀已经到了跟前,额角沁着几颗汗珠,脸颊带着刚运动过的红晕。 “看到没,破纪录了,星期天我请客,带你去吃顿好的。” 江暮也没忘星期六要去他家酒吧的事,答道:“好。” 星期五刚开完班级小会议,郯煜炀就提了,“等会去我那吧,明天郑硕他们自己过去。” 江暮想到只有一张床,皱眉,“不去。” “干嘛不?” 江暮:“床太小,佛太大。” 意思就是,你那床太小,容不下我这尊大佛。 “操,还嫌弃上了。”郯煜炀可不管他嫌弃不嫌弃,二话不说把江暮的衣服收拾装进包里,触及作业时又收回了手。 开学那么久,就没见他做过作业,芬姐居然也没说他。 江暮看着郯煜炀三下五除二就把东西收拾好,眨了眨眼。 “瞅啥瞅,跟哥走。”郯煜炀拎着两人的包就走。 江暮上前夺过自己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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