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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2页)
道:“我看二号最稳,他只不过来得迟了些,但吃的速度最快!” “我喜欢三号~” “为何?” “三号长得帅。” “……” 最后入围大胃王选拔赛的有三个人,齐庸凡在他们身上贴了标签,分成1、2、3号。 除了3号之外,另两位都是身强力壮的猛汉,看着便能口吞猛虎的那种。 而3号只是个文弱书生,听说还是书院里的学子。他的吃法更为穷凶恶极,好似几百年没吃过饭一般,狼吞虎咽。 古人首次见到这么新奇而公开式的“比赛”,一传十,十传百,大半个南山镇的百姓们竟然都蜂拥而出前来观看。 剩下的不是在做生意,就是在来市场的路上。 陈生更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奇景,以他的肉铺为中心,人头攒动,人声鼎沸,差点儿就要把街市给挤爆了。 连带着龙游酒楼的生意都沾了光。因为二楼临窗的座位可以俯瞰赛场,便有不差钱的买了壶酒,坐着慢慢看。 殷旭便是这不差钱的主子之一。他和小林子最先到,挑了个视角最佳的位置,点了两壶碧螺春,一碟干牛肉,一碟花生碎。 小林子往嘴里扔了颗花生,道:“真难吃。” 殷旭瞥了他一眼,道:“又不是在宫里,别挑挑拣拣的。” 小林子忙陪着笑,“我这不是怕公子您不习惯嘛。” 殷旭不雅地翻了个白眼,“我看是你自个不习惯吧。” 吃饱喝足,小林子便伸长脖子往下看,道:“想不到这齐雍得了失魂症仍如此聪明,竟能想出这么个新奇法子。” 殷旭摩挲着茶盏,笑了笑,道:“可惜只是在个小镇,若是放在京城,好好宣传一番,大有可为。” 小林子脱口而出:“那往后把他治好了,岂不是能给公子赚很多很多钱!” “小傻瓜。”殷旭摸了摸他的头,说:“宫里的尔虞我诈哪会有如此简单。” “可是您马上就可以出宫开府了呀,要不是齐雍他半路逃走……” 殷旭将杯中茶一饮而尽,重重搁在桌上,边缘延伸出淡淡的水渍。他托着下巴,眨了眨眼,悠悠道:“起码这一刻,咱们是自由的,不就够了吗?” 小林子张了张嘴,哑口无言。 …… 与此同时,楼下的大胃王比赛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到白热化阶段。 谁也想不到看似瘦弱的3号选手最后竟吃下了15碗泡面,拔得头筹,领走了整整一两银子的奖金! 围观群众看得眼红不已,恨不得化身3号自个上去领奖。 齐庸凡拍了拍手,朗声道:“大家不要失望,此后小店定期还会举办大胃王比赛的!” “蛮好玩的,多办几次,我每回都来。” “看别人吃饭竟也如此有趣……” “俺也想当大胃王!” “说真的,这家店的面太美味了,害得我口袋空空如也……” 至此以后,“大胃王”这三字便风靡南山镇了,并由此传到别的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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