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自传_四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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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论东西思想法之不同 (第4/7页)

须脱去术语,回到语言文字的平常意义。这岂不是同于庄子amp;quot;为是不用,而寓诸庸amp;quot;经过多少困扰辨惑所得到的结论归宿吗?庄子意思是庸者用也,是指实用,又庸是庸常,就是应当回到文字语言平常实用的意义。

    辩也者,有不见也。非所明而明之,就要以坚白之昧终。实际上我们读西方哲学,就好像公孙龙复生,而我们所读的连篇累牍,好像就是别墨派坚白同异两可之辞。今日西方哲学,诡辩雄才日以逞,而立身安命之道日以穷。执不可辩而辩之,就可生出不须有的无谓的纷扰。姑举一二例。

    中世纪的僧院哲学(scholasticphilosophy)就有很多的例。譬如耶稣死后,三日升天,这三天两夜中耶稣在那里,就是莫须有而大可不必的争辩。是在地狱,是在天堂,谁也不知道。但是那些和尚纯以理智论断,偏偏知道耶稣是在地狱,而且非常自信,列为信条(使徒信经)。历史上最重要的是amp;quot;三位一体上在amp;quot;之辩。因这争辩,在第十一世纪希腊公教脱离罗马天主教而独立。

    amp;quot;体amp;quot;是体质(substantia),amp;quot;位amp;quot;是人格(persona)。我想上帝之amp;quot;体amp;quot;质大可不必谈吧,以体质、人格论神,本来就不应该。但人是有头脑的,有头脑就须把三位上帝弄个清楚。他们用理智断定三位上帝体质是一样的,而人格中却是独立的,断然而无疑(见athanasiangreed)。今日教会,这项信条还明明的摆着。且必须把三位关系分析停当,然后三位神可以各归入他们的逻辑鸽屋里。这就大费争辩了。三位都是与宇宙俱来,不是创造的,而耶稣独是神父所amp;quot;生amp;quot;。但是圣神既非所生,那末,圣神是怎样关系呢?那些僧院学者断定:不是amp;quot;生amp;quot;,而是amp;quot;出amp;quot;(proceedeth),这种玩意儿只有学者干得出来。解者自解,听者自听,但是如果你说圣神是上帝所amp;quot;生amp;quot;,便是邪道,应驱逐出教。他们是那样心雄万夫,判定上帝的关系了。然而事情尚未完。圣神是直接

    amp;quot;出amp;quot;于神父或是间接amp;quot;出amp;quot;于神子?真有这回事,因为这直接间接之争辩,希腊公教脱离天主教而独立,以异端邪教相视了。

    再如概念是真实或是虚名(realistandnominalist)之争辩,一直发源于柏拉图之所谓象及亚里斯多德之所谓范畴(即分类)。同类同名,是否名同而已,还是别有独立之象在先?一直到十一世abelard之时,那时争辩犹甚烈。在abbelard初办巴黎大学之时,巴黎大学生就为这争辩在街上打架。十七世纪巴斯葛(blaisepascal1623-1662)时犹争辩未已。十九世纪德国诗人海涅(heirrichheine)描写神道学生的争辩,也是如此。海涅是个通人,又是幽默大家,写来真有趣。今日二十世纪萨尔忒(sartre)犹汲汲争辩esse及existentia(beingaence)之先后异同,而萨尔忒之所以有资格称为哲学家,就是他在辨amp;quot;常有amp;quot;amp;quot;常无amp;quot;及amp;quot;存在amp;quot;的书中letreeeant能详细剖析这些抽象观念之精意。

    西方这种精微的分析,起于逻辑,故重于知。所谓知之辩论,不但指知识论(episte摸logy)之知,而是广泛的凡事物之理的知。这倾向当然着重于知之是非,及抽象的分析。但是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春秋经世,圣人议而不辩。抽象的辩论愈多,则人生立身安命之道愈丢在脑后。后来这所谓知,即科学真确可以证实之知。凡无法适用科学证实的问题,都闭口不敢言。开其端者是近代哲学始祖笛卡儿(renedescartes,1566-1650),所以巴斯葛说:amp;quot;我不能原谅笛卡儿amp;quot;。我也不能原谅笛卡儿。因为他的影响后人,必然削减哲学之区域,凡人生立身安命之大本大经,不能证实的,摈之门外,不敢谈而不屑谈了(见上第二段)。请问礼义廉耻,国之四维,有什么方法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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