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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11节 (第1/2页)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想到这里,林兰兰眨巴着眼睛,她小小声地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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