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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第2/2页)
的朋友。 两人对这些势力交盘的东西都不甚在乎。 直到某个夜晚,纪清冶遍体鳞伤的回来,赤红着眼问他:“你能不能把叶家借我。” 那时的叶家法律继承人只有江溺一个,当时叶氏集团属于叶家人的股份也全都在他名下,其中还要包括叶家沉淀下来的许多东西,明面上的暗面上的都有。他年纪小,对这种东西也不感兴趣,所以纪清冶一开口,他便毫不犹豫的全部给了纪清冶。 转让纵然繁冗,纪清冶既得到了他的同意自然也有自己的办法。 而母亲去世后,江家人为了叶家,勉勉强强把他“接”回了江家,就此让他认识了江可。 这是他的第二个劫。 那时的江溺并没有正式回到江家,只是江家对他这个私生子开放了权限,再得到江杨的允可后就能回来。如果没有江可,江杨八抬大轿来请他也不一定会回去。 江可,他是为了他的可可。 江可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白嫩嫩的小脸总是透着可人的粉的,小小的一只,看上去就很好欺负,但在整个江家只会对他笑。大约是被欺负惯了,所以害怕了江家人。 江可喜欢跟在他后面,傻傻地追着喊他哥哥,只要他来江家,她就会立马放下那些警戒,小猫似的往他身上扑,迎面的奶香味总是让他心软不已,哪里还说得出推拒的话。后来小姑娘逐渐摸清了哥哥的性格,想吃的想要的就毫不见外的和江溺嘟嘟喃喃,第二次江溺再来她想要的东西都会如期而至。江可对江杨送给她的东西会怀有畏惧感,只有江溺送的才会当成宝贝一样一天要看上好几遍。 那个时候江溺是幸福的。 她让他第一次体会到亲人的温暖。 江溺生平第二次想要这么好好保护一个人。母亲他没有护住,所以他想保护好妹妹。 彼时江梓航还没死,所以江溺没有留在江家的资格,仍然流浪在外。 江梓航比他大,相貌上佳,气质清贵,也算是年少有为,十六岁便被破例允许插手江氏事务,比起当时无所事事连书都没有读过的江溺已经很厉害了,高下立分,他无疑是当时最好的继承人,也是江杨最骄傲的儿子。 只可惜他野心太重,嫉妒心完美承接了心胸狭窄的母亲,对付不过江溺便朝江可下手。 江溺当时还一心盘算着怎么把妹妹救出来,却没想到等到的是妹妹的死讯。 他发了疯,发了狂,那是他第一次发病。 纪清冶帮他抓住了当时已准备了无数权利傍身的江梓航,他用最残忍的方式手刃了他,将他的血洒进了妹妹溺亡的那片江水里,尸身扔进野树林,后来被啃噬成了腐肉才有人来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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