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_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 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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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佬,这个婚我不离了[年代] 第3节 (第1/2页)

    血统纯正的土灶台,还是烧柴火的,方橙折腾了好久,才把火点燃。

    “真棒!”

    方橙乐观地鼓舞自己,拨着火星自言自语,“要是换了别人,准烧不开火煮饭。”

    说着,又得意起来,这还得多亏她前世在乡下长大呢!

    等炖牛腩的功夫,方橙又开始揽镜自照。

    自动戴上美白滤镜,两人几乎长得一模一样。

    都一样美!

    许是到了夜里,充满年代感的白炽灯昏黄柔和,方橙瞧着镜子里的脸,比白天顺眼不少。

    只是,除了这张脸相似,还有自己亲手炖的牛腩萝卜汤味道相似,其他条件,即使前世儿时经历过,依旧也难以习惯。

    把肉都处理好,洗了锅,方橙又开始煮洗澡水。

    一通忙活下来,躺到床上,才想起她肚子里还有块肉。

    方橙摸了摸肚子,转头看向盛夏,小娃娃倒是乖的很。

    可以自己洗澡,可以自己睡觉,已经躺在她身边呼呼睡去。

    刚才方橙要替她洗澡,盛夏还不肯。

    “小宝宝都是大人给洗澡的呀!”

    盛夏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小脸想了想,把澡巾递给她,“那妈妈给盛夏洗。”

    也就只有这时候,那下意识敞开的小手小脚,还有上衣撑起露出来的小肚皮,能让人意识到她不过是一个还没四岁的娃娃。

    方橙记得,前世亲戚的孩子,到了快上小学的年纪,还得家人给洗澡,还得妈妈追着哄睡。

    哎……同是天涯沦落人。

    方橙给盛夏盖好被子,在盛夏面前比了个捏拳头的姿势,一脸认真地说:“我们一起加油哦!”

    ……

    第二天,方橙一大早就醒来。

    被不知道哪里传来的鸡鸣声唤醒,真是闻鸡起舞了。

    本来想等中午饭再吃昨晚煮的菜的,但实在忍不住,从高压锅舀了些牛腩萝卜汤到搪瓷锅里,放到小火炉加热。

    等汤滚开,加些干面,只需要加点盐,便鲜美至极。

    一人一碗吃完,搪瓷锅里还剩下一点,盛夏停下小手,舔舔舌头,说,“妈妈吃。”

    方橙克制自己不去反驳她先别喊妈妈,想了想好像确实又是她妈妈。

    不然也找不出另一个方橙还她。

    暂且把这个哲学问题丢到一边。

    又想起睡觉时,盛夏侧着身子,半个脸颊贴着床面,两颊都没有挤出多少小娃娃该有的肉嘟嘟的脸颊肉。

    方橙在心里叹气,把搪瓷锅里的面和肉舀到盛夏面前的铁碗里。

    摸摸她的脑袋,“我饱了,你吃,小宝宝要多吃肉才能长高。我去收拾东西。”

    盛夏嘴里将信将疑念着:我是小宝宝。

    看着妈妈开始翻箱倒柜。

    这年头物资紧缺,只要手里有货,就不怕没人要。

    只是这个家条件实在过于一般,她一点不抱希望,搜到有啥便是啥。

    放平心态,没想到真搜出不少好东西来。

    方橙小心翼翼把东西放到床上,眼尾弯弯,好像看到了电子表上咣咣咣冒出来的金币。

    数了一下,有五个电子表,还有一个电吹风,一个卷发棒,都是盛长沣从南边带的。

    电子表估计是要拿去倒卖,电吹风和卷发棒是给原身的。

    瑞城是内陆小城市,落后,改革的春风还没吹过来。

    在这里,这些都是稀罕物件,百货商店有卖,但比这种私下倒卖的贵许多。

    方橙找了块方布料,把东西一件件像供奉财神爷一样放进去。

    “妈妈,那个是妈妈的。”盛夏看到方橙把电吹风卷发棒都放进去,小手指着说。

    方橙把四个角系好,“都用不上,用不上。”

    都快吃不上饭了,身外之物是时候体现它的价值了。

    ……

    他们住的地方是桃李村,离春风镇镇上不远。

    方橙穿着昨天买的粉底波点长袖长裙,左手背着东西,右手牵着盛夏,走了不到半小时,便到了春风镇。

    春风镇不大,但方橙想卖个更好的价钱,怕这里消化不下,又拉着盛夏去坐公交车,去了城里。

    市集挨着瑞城最繁华的一条街,在一个小市场里。

    市场里有固定的商店,广场上都是流动摊贩。

    方橙找了个靠门的地盘,想在这里摆。

    但门边的位置都被人占了,要是就这么下去,很容易被人轰走。

    地盘这种东西,先到先得。

    方橙想了想,自己也不是不能野蛮一把,但肯定会输。

    算了。

    左边是卖冬枣和柿子的大叔,右边是卖丝袜的大姐,中间倒是有一点点空地,方橙眼瞅着,她这么瘦,到中间刚刚好。

    就是……怎么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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