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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下那束高岭之花 第35节 (第1/3页)
水声只忽一下响起,随后就陷入了平静。 张笺眸光失神地盯着绘满青荷红莲的屏风,却是从心底里涌上来一阵难言的悲切。 朝朝已经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了。 …… 秋猎当日皇帝遇刺后,整个营帐都是兵荒马乱的状况,他能在千百人当中第一眼发现女装的朝术,当真是因为对方行踪诡疑吗? 张笺在隔壁又开了一间房,将自己彻底地沉浸在冰凉的水中,回忆渐渐发散。 他原先不叫这个名字,叫旬应,现在想起来竟凭空生出几分陌生感。 旬应也有幸福美满的家庭,父亲只是京中的小官员,上对父母孝顺,下对妻儿爱重。母亲生儿育女,在家中相夫教子,弟弟妹妹都友善天真。 隔壁住了一家商户,幼时的旬应不明白男主人为何常年不在家,只余那孤儿寡母在家中,而他母亲心软,总会照拂他们一二。 那户人家有个生得玉雪可爱的男孩,睫毛又长又卷,眼睛里的瞳孔漆黑得似乎透不过光来,可当夜晚星汉亮起时,旬应总疑心那些星子全都坠进了他的眼中。 嘴碎的婆子老说这是不详的特征,背地里还说了那小孩不少坏话。 春和景明,嫩柳抽条。 那户人家的女主人喜欢同旬应母亲说话,总会带上那生得漂亮的小弟弟,母亲就要他照顾好对方,抓着人幼嫩的小手要旬应看好他。 小弟弟名为朝术,年岁比他还幼,自觉是大哥哥的旬应接过重任后,就同他母亲一样喊他朝朝。 朝朝与同龄那些顽劣的小子不一样,性格温吞,乖软听话,会甜甜地喊他旬应哥哥。 旬应当时性格跳脱,最不喜的就是看书,总爱干些不务正业的事,老是会做些草蚱蜢、纸鸢给朝术玩。 小孩儿特别捧场,总是拍着小手夸他:“旬应哥哥好厉害,做的玩具好漂亮。” 燕子低飞,朝术软软的头发被刮起的春风吹得飞扬,晶亮的瞳珠注视着年长的大哥哥,红软的小嘴一翕一合。 “朝朝最喜欢的就是旬应哥哥了。” 彼时的旬应没有愁苦,没有恨怨,唯一的忧愁便是父亲非要逼着他坐在书桌前,苦读四书五经,为将来考取功名打基础。 朝术会陪着他念书,他还小,没到启蒙的年纪,便只需要认一认字学一学文,脆生生地念着那些书上写的是什么。 每日他来,旬应也比平日里更为坐得住,许是为了在幼小的弟弟面前担起做哥哥的职责,便装模作样起来。 光是这个就足够他母亲高兴,每每都要拉着朝术的手让他来多陪陪他旬应哥哥,朝术晃着头顶软软的小呆毛,会软糯糯地应他母亲:“好。” 旬应失言,在朝术无知懵懂啃着手中的糕点时,轻轻地捏了捏他的小奶膘,“你可真是害惨了我,我本就不愿学习,只想做那武功高强的大侠,以后去闯荡江湖快意泯恩仇,才不想留在京城里,做那劳什子官员,多没意思啊!” 他说那么一连串的话,朝术听不懂,就只能乐呵呵地看着他傻笑,等吃完糕点,手心里沾着碎屑时,又伸出嫩红的舌尖去舔。 好像家中养的幼猫,旬应轻轻叹口气:“算了,我同你说这些又有何用,你这个小笨蛋只会吃,懂什么呢。” 朝术鼓着腮帮子,就听懂了一句,大声反驳:“朝朝不是小笨蛋!” “好好好,你不是。”旬应敷衍回答。 小孩摸了摸哥哥眉头,用小手慢慢抚平他眉间的隆起:“旬应哥哥不要难过啦,你以后肯定可以成为武功盖世的大英雄,朝朝会支持你的。” 倦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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