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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错白月光是要火葬场的 第1节 (第2/2页)
柳南歌这么个草包美人做替身? 这事,还得从二十三年前说起。 . 二十三年前,颜嫣也赶了一波潮流,穿书了。 奈何她这人运气有点背。 穿成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大反派不说,还把前世记忆给忘了个精光,愣是以“土著”的身份在这里活了二十来年。 直到前两天,颜嫣才恍然想起,她,其实也是个穿书女! 回想起她这一世的前半生,只能用“惨不忍睹”四字来形容。 打小就没爹,娘也在她八岁那年撒手人寰,此后,她独自一人在外漂泊数年,直至十三岁那年,在大街上遇见一个神秘男子,才终于能吃饱穿暖。 那神秘男子名唤谢诀,生了双含情脉脉的桃花眼,见到她的第一句话便是:“想不想吃热乎乎的大肘子?” 颜嫣艰难地咽下嘴里的野菜根,毫不犹豫地点头:“想。” 然后,她就被洗干净,送给了谢砚之。 谢砚之也就是《魔尊不可以》这篇文里的男主,一个率性而为的疯子。 没有人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上一刻还在对你笑,下一刻可能就把你给捅了,捅你的理由,或许仅仅就是因为,你今天的穿的衣裳与鞋的颜色不搭。 男主疯得这么厉害,一般来说,都会配个治愈系小太阳来温暖他。 然而《魔尊不可以》的作者偏偏不走寻常路,女主柳南歌非但没去治愈谢砚之,反倒与他日常互捅刀子。 而她颜嫣,则是那根加剧男女主之间矛盾的搅屎棍,全文最有排面的终极大反派。 她前期柔弱小白花,后期恶毒黑莲花。 从头到尾都是个身无灵根的凡人,全凭一张嘴,哄得无数人替她冲锋陷阵,最后,搅得六界天翻地覆。 这剧情一看就很离谱对不对? 颜嫣竟不知,自己还有这般口才。 然而,更离谱的还在后面。 大结局的时候,她这反派都已经把剑架在了柳南歌脖子上,却迟迟不肯动手,硬要把自己杀了几口人、又因何而杀他们……强行解释给柳南歌听。 结果可想而知。 她被踩着点赶来救人的谢砚之给捅成了筛子。 这篇文的感情线本就写得稀烂,都快结局了,男女主还纠结个没完,时不时表演个互相伤害。 唯一的亮点,也就是这个专注搞事业的反派,结局还给她强行降智领盒饭。 颜嫣能不气么? 更别说,那反派还和她同名同姓呢! 于是,颜嫣怒了。 她通宵不睡写下n篇小作文,企图唤起作者的良知,结果,作者的良知没被唤醒,她倒穿成了那个深藏不露的大反派。 往事不堪回首。 颜嫣现在就很后悔,后悔没能背诵全文,记住每一个情节。 若如此,她也不会专挑这个时间,跑出来踩点。 若不挑这个时间来踩点,便不会撞上柳南歌和谢砚之吵架,她的脖子也不会被人这样掐着。 颜嫣默默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千错万错,都是记性不好的锅。 . 柳南歌那番话虽是对颜嫣说的,眼睛却一眨不眨盯着立于两米开外的谢砚之。 颜嫣便趁这个空当,偷偷打量起了柳南歌。 她想,她们之间其实还是有很多地方都长得不太一样。 柳南歌比她高了近半个头,面颊也更圆润,是饱满的鹅蛋脸。 而她,因长身体的那段日子饿得太狠,如今吃再多,也不长肉,巴掌大的小尖脸,衬得那双本就大的眼睛愈发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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