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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大佬的漂亮妹妹 [七零] 第1节 (第2/3页)
把东西给自己,少年的心思昭然若揭。 只可惜啊,她对这十几岁的小屁孩儿不感兴趣。 背着书包的陆程禹小跑了过来,他的脸颊被太阳晒的黝黑泛红,嘴里紧张道:“姐,刚刚那人干嘛的?” 鹿呦呦举了举手里的鱼。 姐姐招人喜欢,村里很多人给她送东西,陆程禹没多问,他接过鹿呦呦手里的鱼,另一只手还举着一片大荷叶遮阳,“走,我们回家。” 桃源村位于北方中部的一个小山凹里,有山有水,村子里旁边有大片大片的芦苇荡,莲花并蒂,夏风一吹,格外舒服。 鹿呦呦家就住在村尾,还盖的是砖瓦房,她父亲是村里的支书,母亲又会绣活儿,家里一儿一女,弟弟陆程禹在镇子上读书,自己又生的落落大方,放在乡村八里的都是不错的户口,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鹿呦呦不会说话。 可这再好的户口怎么能跟后世的生活比呢? 没错,二十三岁的鹿呦呦因为一场车祸穿书了,还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真千金。 按照剧情,真千金漂亮温柔,人见人爱,偏偏是个哑巴,她被城里来的知青骗心骗身,最终难产,死在了亲身父母找到自己的前一天,而那知青却随着回城潮到城市里大展拳脚,高考上榜,又遇到了假千金擦出火花,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至于真千金,他只一句是我辜负了她便彻底洗白了。 而作为这本文主角的假千金,后来当然是打脸原主全家,还理所当然的利用原主的家庭背景平步青云,问就是女主光环。 幸好现在鹿呦呦穿过来只有十五岁,离悲剧发生还有三年,这年代说好不好,但是说坏也不坏,变化多,机会更多,抓住了那以后就能成为新时代第一批致富的人,反正来都来了,那就避免悲剧,好好致富吧! 老榆木门推开,陆程禹举着鲤鱼大喊道:“妈,我回来了。” 刘红梅系着围裙从西屋的小厨房里探出头来,“回来就回来,嚷嚷什么嚷嚷?!” 陆程禹小跑到刘红梅跟前,“妈!鱼。” 刘红梅惊喜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却勃然大怒,随即附身脱鞋,操着鞋底儿就打在陆程禹身上,她恶狠狠道:“跟你说多少遍了,别下河摸鱼,前年才死了个孩子,你到底怕不怕。” 陆程禹吓的就往远处跑,嘴里解释道:“我没下河,这是别人送我姐姐的鱼。” 刘红梅不依不饶道:“还撒谎,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母子俩满院子你追我赶的跑,那鱼在陆程禹的手里摇来摇去,最后还是鹿呦呦及时拉住了刘红梅的胳膊点头表示,确实是别人送的。 刘红梅半信半疑,又问道:“真的?” 鹿呦呦认真的点了点头。 陆程禹在一旁道:“我都说了你还不信。” 女儿的话自然是要信的,刘红梅穿上鞋子同陆程禹道:“我这是给你个教训,以后敢去河边捞鱼,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她看向鹿呦呦红扑扑的小脸儿,“河边晒吧。” 鹿呦呦摇了摇头。 刘红梅拍拍她的手背道:“快去屋里凉快凉快,午饭马上做好了。” 窝窝头,红烧大鲤鱼,油渣炒萝卜丝外加一盆子莲藕汤。 餐桌上,刘红梅跟陆剑民又在说地里的庄稼以及工分,现在的农村是工分制,每家每人都有任务,年底分粮食的时候,工分占七成,人数又占三成,人口越多那分的粮食也越多,但是陆剑民早先结婚的时候被家里另出来,现在只有一家四口,想要多分点粮食那只能多弄点工分,还好他有支书的头衔,别人抢破头都弄不到的割猪草任务就轮到他家孩子头上了。 刘红梅道:“让程禹去割就好了,女儿的手嫩,割草会扎伤。” 陆剑民点了点头,他本来也是这么想的。 刘红梅又把脸往他边儿上凑了凑,压低了嗓子道:“现在都平反了,你那老朋友咋还没消息。” 陆剑民皱起眉头道:“当着孩子面瞎说什么,赶紧吃饭。” 刘红梅闻声便闭嘴了,又给鹿呦呦夹了一块鱼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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