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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他长兄(穿书) 第2节 (第2/4页)
两番权衡后,温廷安冒着彻骨的风雪,挑住长灯,直直行至沈云升前,烛火在夤夜里荡来晃去,她的心亦是跳得又快又急,王冕劝解主子不得,只好兜着雪篷跟随前去。 沈云升自然也看到主仆二人,一豆澄黄的灯火间,映着少年纤瘦修直的身影,此人眉眸与指根,一并遭大雪冻得晕红,身板却挺得无比俏直,惹目的紫衣罩身,显得有几分簪缨子弟的英魄。 温廷安先是自报家门,再是道清来意:“家弟遭了歹人算计,眼下正困于深山冷谷之中,而我此行来得匆促,只捎了名随扈,不知大哥行猎时是否看到了家弟,若能提供线索一二,我定当重金酬谢。” 王冕不可置信地看了主子一眼,大少爷自己犯下的祸儿,轻描淡写借了一个莫须有的歹人,便将自己的罪咎摘得干干净净,太厉害了,再者,大少爷何时对外人说话,变得如此咬文嚼字了? 沈云升对温家有深刻印象,洛阳城内的钟鸣鼎食之家,更是名副其实的科举大族,崇国公府往上历数三代,皆是名留青史的宰臣卿相,极为受远亲近邻的敬重。自幼时起,他便听老父念叨过,老国公爷温青松是大邺开国重臣,是朝中的右党,颇受官家与东宫器重,虽说近年以来温氏渐有式微之势,若他能高中金榜,被崇国公相中,当个倒插门的赘婿,那今后求仕之路,将是一片光明坦途。 沈云升对这番话生了厌离之心,读书是为了继绝学,为了开太平,为官是为了治世,为了民生,他骨子清傲,怎么能与那些纨绔子弟为伍? 眼前人还是崇国公府的嫡长孙,沈云升沉寂地看了温廷安一眼,少年斯文俊雅,没有预想中的纨绔习气,沈云升信手将野兔子往腰后一掼,背过身去,摸出一壶热酒,灌了喉咙,接着朝着风气灯吐去,趁着灯火盛明,他一边朝着来途走,扶稳斗笠,一边淡声道:“酬金什么的就免了,这峨山我摩挲过一遍,你们跟紧了。” 温廷安舒一口气,雅声言谢,捏紧了灯杆跟在他身后,王冕附在旁侧,面露嫌色,低声不悦地咕哝道:“这人是从南下庳湿之地来的罢,话有乡腔,衣着破旧,举止还如此粗鲁,那手没濯过,便直接将死畜生往衣后一束,真是脏死了,农门来的土鳖,就是如此没教养……” 温廷安拿起折扇,不轻不重敲了王冕脑袋一下,王冕哎哟了声,刚想说话,却看见主子收敛了笑意的寂眸,“嘴不会说话,就缝上。” 王冕委屈道:“少爷,本来就是嘛,那个姓沈的,看起来不尊重您,长得也不像什么好人,万一他把咱们拐到大山坳可该怎么办?” 温廷安眉心紧蹙,却是失笑:“不大可能的,人家是秀才出身,腹有诗书气自华,你切不可管中窥豹,以貌取人。” 更要紧地是,沈云升可是三个月后的新科状元郎,十年寒窗苦读,一举成名天下知,登马游京之时,都快被无数女子的香帕淹没了,诸多达官贵族榜下捉他为婿,争得头破血流。而沈云升高中之时,恰是她温廷安灾厄的开始。 甫思及此,温廷安整个人复又揪急起来,心脏如被热油闷烤,一心想着快些寻着温廷舜,想事之时,没发觉一直在前头探路的沈云升,凝了她一眼。 一行三人沿着雪道进入深谷,山道崎岖陡峭,温廷安蹚着厚达半尺的雪,寻溯着原书记忆,步出一二里,跟着沈云升约莫一刻钟,弯弯绕绕,终于寻到一处隐秘的岩洞里,洞窟上的雪,溅有血沫子。 沈云升摸出火折子,温热火光在洞穴里,撬开了一片湿重沉闷的晦暗,将洞内的景致照彻得一览无余。 仅一眼,温廷安悉身的血液,凝冻住了。 洞内弥漫着腥稠的血腥气息,晕厥在血滩之上的少年,象征身份的一鼎玉冠,被人践踏成了破铜碎铁,发丝泼墨似的凌乱,搅缠在冰冷的地上,原是象牙白的束带绸衣上,尽是触目惊心的血污,衣袍下裾处,他的双腿以一种畸形的姿势扭在一边,可以想象得到,那一帮打手,下了多重的狠手。 与身上狼狈反衬的是,温廷舜的皮相极好,面皎皎若中秋之月,眉鬓硬朗若松山之雪,五官似是经过天人精雕巧琢,寻不出一丝一毫的瑕疵,看着煞是养眼,不过,他的骨相带了些沉鸷之气,眉心和唇角处,都攒着一股冷野与狠劲,尤其是额庭处捱到的血色刀疤,显出三两分骇人的戾色,让人倍觉畏意,不大好相处的感觉。 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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