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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吃完饭盛汤的时候,傅樱佯装不经意地问起她耿耿于怀的颜思钦来。 “思钦住在哪里呀?我都来这里了顺便也该去拜访一下的。” 小丫头心思昭然若揭。 霍饶一故意说:“她呀,就住旁边。” 果然小丫头的脸瞬间就垮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才是初吻!宝宝们!昨天只是亲去泪水,亲了脸颊,嘿嘿。 要是锁我我就哭,人家明明啥也没写嘛。 评论区谁说我整天三千的!我明天四千!(骄傲脸)(fg已立)(跑走)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kay的天空 1个;谢谢宝宝,爱你呀! ☆、66.这是我女朋友 霍饶一忍不住笑出声来, 傅樱后知后觉发现好像被耍了一通, 恼羞成怒口不对心地就开始说:“住旁边就住旁边嘛, 你们也好互相照顾!” 这醋味都快冲破天际了, 空气中全是酸味儿。 这小丫头怎么可以这么可爱, 可爱到他想把她揉进身体里,时时刻刻带着才好。 “想什么呢,她虽然住旁边, 但是我没跟她来往过,敲门的时候我就假装不在家, 出门碰见的时候我也绕开。”霍饶一赶忙解释道,弥补似的给盛汤,不再逗她。 这么乖。 傅樱偷觑他, 有点上道啊。 不过这个颜思钦还真是死心不改,住在旁边,还来敲门,还来偶遇,真是司马昭之心。 换个人说不定还真给她追到了, 毕竟水滴石穿,这再少也三年了。 可惜她遇到的是霍饶一, 一旦认定什么还真改不了。 傅樱终于放下心, 还有点小开心,安心吃起饭来,觉得饶一哥哥做的饭菜还真好吃,她做了那么多年也还真不一定比得过。 有的人的天赋真是让人羡慕不来嘤。 吃完饭霍饶一见她还很兴奋的样子, 一点看不出疲倦,就带她去自己的学校里走走,散散步。 只是没想到一出门就能遇见最不想遇见的人。 傅樱的嘴抿成一条线,面无表情地看着迎面走来的打扮得精致靓丽,一看就不知花费了多少心思的颜思钦。 这怕不是整天盯着霍饶一这里呢,才能他一回来甚至一出门她就出现? 颜思钦特地打扮了一番才出现的,她早就盯着霍饶一这边的动静,虽然不知道他去哪了,但是还好没走太久。 他一回来她就知道了,而且就开始打扮了,等他那边传来出门的声响她就赶紧出门,正好来个浪漫至极的“偶遇”。 只是她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看到傅樱。 她脸上的表情差点就失控了。 问她最不想看到谁,肯定是傅樱了。 已经三年没出现在她的世界中的人怎么又出现了? 这三年她都快以为这个世界只有她和霍饶一了。 不过心里再不情愿她也不会表现出来的,将额边碎发拂至耳后,她颔首柔柔一笑,跟他们打招呼:“饶一,樱樱,好巧呀。” 傅樱不想理她,她也是个有经验的,一点不觉得尴尬,甚至还能自己聊起来:“樱樱啊,说起来我们都好久没见了呢,能见到你真开心。来美国玩吗?你人生地不熟的,如果需要的话我可以带你去玩的。” 她如此好心好意,傅樱再不理她倒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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