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类怪谈扮演指南[无限]_第32章 弃我去者(5)(一更+二更+元宵节加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2章 弃我去者(5)(一更+二更+元宵节加更) (第2/6页)

想要彻底了解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要脱离人类的范畴。

    看到了太多不该看到的东西,san值开始疯狂下跌,随之而来的是无数信息疾速涌入他的脑海。换在上个副本,这样危急的情况下,不提同步率白烬述未必能承受这些,但现在,属于他的大脑是在上个空间被邪神扩容过的大脑。

    它恰好与这双眼睛适配。

    “猎犬”死咬江金明不放,盯准了他的头颅,佘莫楚勾起一个血气冲天的笑,木棍朝着“猎犬”的尖牙挥去。

    木棍被它猛地叼住,直接咬成了两段,与此同时,来自白烬述隐藏在这一动作下的真正攻击才显现。

    他把锄头顶端的锄刃硬生生连着一部分木棍部分掰了下来,徒手朝着“猎犬”的身体划去。

    那只手力气出奇的大,简直不像是人类应有的骨骼和肌肉强度,硬生生嵌入了“猎犬”的脊背中,黏液飞溅,顺着伤口溅落到他的侧脸上,他却像是丝毫没有察觉到痛感一样,更进一步。

    佘莫楚的天性在战斗中被完全激发出来了,现在的他就是一个疯子。

    他无比厌恶克系世界的一切,但他天生属于这里。

    或者说,已经成为一部分神话生物的他,再也不可能离开这里了。

    连发sancheck。

    但就算是面前的这个东西连续来十次理智鉴定,他的理智也不可能跌落至安全值以下。

    倒不如说,前两次的连发sancheck反倒让白烬述有了抗体。

    他体验到了上个空间中的长发青年从来没有过的情绪——

    翻涌在佘莫楚心中的,足以把他整个心脏撕裂开来的战意。

    虽然他说要江金明别死在自己面前,但面对队友遇袭,其他队友又刚刚过了理智检定正各疯各的这种危机情况时,佘莫楚就算明知因果律不可改变,他还是会出手的。

    这是本能。

    调查员的本能。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本能。

    佘莫楚轻声:“放。”

    江金明跟着他直面了第二次猎犬,进入了第二轮sancheck,即便如此,他还是迅速做出了应答。

    江金明的手在任务面板上一划。

    一个经常出现于各大公园休闲游乐区的水上步行球忽然出现在溶洞内。

    锄刃把“猎犬”划为两半,带有尖牙的那一半被佘莫楚卡着脖子提了起来,手疾眼快地塞入了球中,而剩下的另一半随着惯性朝前继续飞。

    【小楚好帅!!!】

    【卧槽小楚!!!】

    【手撕猎犬!!!】

    【这就是从克苏鲁空间中杀出来的巨佬吗!!!】

    【不是,你们怎么看清他好帅的啊?房管为了防止投资者掉san,马赛克都快糊满一屏幕了啊?!】

    【因为连发sancheck后还能手撕猎犬,这他.妈就跟抵着脑门开枪之后还能如常行动一样啊!脑子都被打烂了还能动,简直非人类,他还是人吗?哦他说他自己不是,那没事了。】

    【在场连理智检定,能正常动的只有他一个人了,这还不帅吗?】

    【前面的你把云广哥吃了吗,云广哥也没掉san啊。】

    【那你他.妈废话,云广在屏蔽声音的奇迹外面呢,他都不知道身后发生了啥。】

    而就在这时,异变突生。

    【卧槽小楚!!小楚回头啊!!!】

    【我靠我靠我靠小楚!!!】

    【这玩意是猎犬吗?!猎犬能这样吗???】

    【完了,来不及了。】

    【江金明完了。】

    就在佘莫楚正提着“猎犬”的前半边身子往水上步行球中塞时,它在空中的另一半身体忽然扭曲地闪动起来,糊了马赛克的屏幕上依稀能看出一个诡异的轮廓——那半身体原先是尾部的位置,居然重新长出来一颗头。

    头颅裂开尖牙,在空中一个翻身,以一个完美无比的角度掀开了江金明的头颅。

    鲜血四溅。

    江金明连最后的一句话都还没来得及说,他刚刚松下一口气,就睁着眼睛,被“猎犬”扑倒在了地面。

    “猎犬”的尖牙深深凿入他的脑壳,像是在里面翻搅着什么一样,不过几息,它满意地抽离出江金明的脑壳,化为了一阵烟雾,消散在了空气中。

    与此同时,失去使用者的奇迹开始崩塌,被困在水上步行球中的前半段身体也得到了解放,它朝着前方一跃,跃入了后半段身体化为的烟雾里。

    溶洞内诡异的安静。

    弹幕也诡异的安静。

    江金明的尸体陈列在所有人面前,一双庆幸的、感激的,喜悦的眼空茫地注视着溶洞的顶端。

    他死了。

    死在基金会探索队进入未知空间的第二天,地理项目调查队进入山村的第五天。

    鲁长风终于忍不住,猛地向前一涌,将胃里翻江倒海的东西吐了个干净。

    他整个脑袋快要被撕裂一样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