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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你可以跟我撒娇 (第2/2页)
还跑去跟人打架。」 「我就是要在他被关前揍他一顿。」阿耀怎么也忍不下这口气,他早年和蔡石在狱中认识,那是什么货色他再清楚不过,儿子就这么被佔了便宜。 前妻笑了起来,阿耀问她在笑什么,这种事一点也不好笑。儿子原不原谅对方是一回事,垃圾就是该死。 「没什么,只是庆幸你是亮亮的爸爸。」 阿耀几乎握不住烤肉夹,前妻冷不防握住他油腻的双手。 「东耀,谢谢你。」 阿耀没应声,比起含辛茹苦把孩子带大的前妻,失职二十年的他不值得被感激。只是当年斥责他不适合当父亲的前妻,不停向他道谢保住了他们的孩子,让阿耀以为自己不至于太混蛋。 「谢谢你没有自暴自弃,像个人活下来。」 阿耀不是没想过去死,生意失败后,好几次想要结束这个该死的人生,但他实在不想让儿子一起收到他的死讯和高额债务通知,只能咬紧牙还钱。 「对不起,是我辜负你们。」 说好要一起守着孩子长大,绝不让孩子感到寂寞,却成了伤害他们妻小最深的傢伙。 「你跟我说干嘛?我又没有傻傻等你回来,这十年来用尽一切办法去找你,哪怕最后见到的只是一具尸体。」 阿耀斗胆向前妻请求:「小星,我想和亮亮一起生活。」 阿耀自知无耻,还是想要得到幸福。 前妻含着眼泪咕噥:「就说了,跟我讲有什么用?」 阿耀送走喝得烂醉被正阳揹上身亲送回府的前妻,为了补上店长的工作留下来关店。当他设定好保全系统,金昌拎着一袋饮料从楼梯口出现,说要跟他谈谈。 阿耀就知道这一天总会到来,逃也没用。 金昌直接坐在阶梯上,摆出彻夜长谈的架势,阿耀不得已跟着坐在金昌手边的位置。 「耀哥,我……」 「我不能和你结婚。」 金昌对阿耀眨了眨眼。 「我要收养正阳,等以后法律放宽规定再看看。」依现行民法,同性可以结婚但不能收养小孩。 阿耀深吸口气,等着金昌回应,金昌却爆出笑声,哈哈哈哈! 「你误会了,我对你不是那种意思。真的,我要是对你有男女之情,早就向你求婚了。」 阿耀老脸胀红,都怪儿子乱说话,害他误会人家看上他。 「怎么会想到结婚?你怎么可以这么可爱?太可爱了!」 「你再说一次可爱我就要翻脸了!」 好一会,金昌才忍住笑,侧头看着阿耀。 「耀哥,你在我心目中就像太阳一样,我这辈子的目标就是要追上你。所以明知道你大我许多,我还是故意喊你『阿耀』。」 金昌低眸怀想何大老闆过往的风采,刚出社会的他,以为那么年轻就当上老闆的阿耀,应该有对好父母、读好学校,店长昭彰却说何董前几年才被关出来。 ──小昌啊,别总露出孤子的可怜模样,看看我们家何董,没爹没娘靠自己双手打拼出一间店,在这现实世界活得那么骄傲。 「耀哥,你就是我的梦想。」 阿耀长呼口气:「老闆,你已经比我还要优秀。」 现在做生意比过去难上百倍,但金昌每次订出的策略都能跟上餐饮业多变的潮流,除了乱捡一些中輟生让他们躲在店里工作吃饭,是个会赚钱又照顾员工的好老闆。 金昌微微摇首:「那都是有你在,你总是知道该怎么把事情做好。我很怕你离开,你只要不辞职,就是回报我最好的方法。」 阿耀不敢说,其实他每天都盼着小茹回来上班,他到现在还是很后悔接下店长的职务,麻烦死了。 「老闆,你家里还有人吗?」 金昌没想到阿耀会问起私事。 阿耀向金昌坦诚:「我不应该随便把你那个婊子女友赶走,就算她差点把店卖了,至少你回家还有个说话的对象。」 金昌好不讶异,一直以为阿耀小心翼翼和他保持距离,但早在刚认识那时候,阿耀就跟前店长小茹联手管过他的家务事。 「没关係,其实我们在家也不会说话,她只喜欢买东西。」 阿耀不知道该说什么,男人要是没看女人的眼光,不如光棍到死。 「我看你总是由着正阳耍白痴,有时候会想,你是不是也想像他那样玩闹。你从以前就乖乖的,被昭彰拗事也不敢说,筹不出医药费就蹲在店外淋雨,什么事都往心里放。」 金昌静默一会,然后笑了下:「可能我已经习惯这样活着。」 「你累了,可以跟我撒娇。」 「我……没关係……真的……一个人也……」 金昌拿下眼镜,想要擦去停不下来的眼泪。 「对不起……到头来,我还是只能依赖你……」 「有什么好道歉?」 阿耀跟博爱世人的儿子不一样,他不喜欢和别人有所牵扯,心胸狭窄又怕麻烦。他不是好人,只是想要珍惜人很好的后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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