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派盗墓手记_第一百九十一章 第二层墓室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一百九十一章 第二层墓室 (第2/2页)

,叱咤风云,也为一代雄主。百年之后,一抔黄土,死后还被炼成人丹。所谓荣华富贵,滔天权势,面对生死不堪一击。

    难怪自古帝王莫不求长生,大人物莫不想不死!

    为此伤天害理,大动干戈。

    再看骊山皇陵、汉武茂陵,哪个不是荒草一堆,任人践踏?所谓长生,镜花水月,便是再显赫,机关再多,也难逃被破棺鞭尸下场。

    正在怀古伤今。

    不易走到墓中,将匀称十指搭在青铜人殉上,便见表皮一层铜锈脱落,露出其下金灿灿的本质。

    白小花吃了一惊:“咦,这竟是黄金的?”

    胡子倍感鄙视:“这压根就是青铜,罗氏鬼国再有钱,能把金子这么造?稍微有点文化好不好,青铜本来就是黄颜色的!”

    “不太对。”

    不易看过了主墓室布局。

    墓室虽然宏大,却无帝王该有之气派。

    按理说,罗氏鬼国自诩掌握轮回,为冥殿地狱最大一尊王,死后该按中原帝王规制下葬。

    何为帝王?

    天下万方,仅此一人。

    黄肠题凑为芯,铜板玉质为椁。上有黄金、水晶、白银、美玉为星辰;下有砗磲、贝类、象牙、铜锡为地理。棺饰五彩,壁绘千章,皇帝之尸捧玉琮,枕玉璧,怀玉璋而眠。下顺龙脉,中和地气,上应天台。

    如此才算九五之尊,帝王之局!

    罗氏鬼国的主墓室,已看不见棺椁,只有抬棺的人殉矗立在地。即便不复原貌,帝王该有的格局,在此基本没有。

    大鬼主欲借坟山成仙,眼前主墓室,未免太过平平无奇!

    胡子道:“现在盖楼房都有烂尾工程,你就不许人家资金链断开了?搞不好大鬼主就是穷人,把钱花在装修上,没钱买家具。”

    “不不不。”

    我与不易对视一眼。

    就直觉而言,此地绝非大鬼主葬尸之处!

    若真是一座空坟,青萍何必冒着被国内外追杀的风险,来到坟山?

    “这些青铜人殉内部是空的,可能有机括。”不易道。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我在青铜人殉的耳朵里,发现入水口,还有水蚀的痕迹。大鬼主生性狡诈,知道陪葬金银有后人盗墓,必不肯轻易露出墓室来。

    主墓室外面,有通向水井的沟渠,连着暗河,万年不枯,保持地宫虎虎生风、气息不衰的龙局。

    沟渠内,有不少水生物产卵。

    我让胡子弄了半兜,以“竹篮打水”法,封住青铜人殉的九窍百骸,尝试将水灌入其中。

    土人不解。

    以为遍地黄金的墓室藏着真正的大鬼主。狡兔三窟,这大鬼主还另留了心眼呢!

    轰隆。

    将青铜人殉注满清水。

    压力使地板下陷,竟在棺材头位置,浮出一道墓门影子。

    这扇门没法打开,仅仅是个轮廓。上面雕凿群仙,绘有龙纹,想是大鬼主幻想成仙后的世界。

    胡子想上去开门。

    我道:“这门是传说中的天门,通往仙界之路,打不开。大鬼主希望死后灵魂,由这扇天门升入苍穹,这扇门只能看,不能碰。门后设有百毒机关,碰一下,遗祸无穷。”

    胡子焦头烂额:“那咱们岂不是屎壳郎遇见拉稀的,白跑一趟?”

    白小花龇牙咧嘴:“你才是屎壳郎,你全家都是。”

    “哎呀,胡爷就是打个比方。武大郎娶了潘金莲,人财两空,行了吧?”

    我道:“大鬼主残暴多疑,岂会那么容易让我们找到天门?不过这老贼再奸滑,也难免露出尾巴。”

    真正的主墓室,肯定有路,不然棺材是怎么送进去的?

    大鬼主既然用水渠疏活地宫生气,说明墓道还在,不可能被封死。

    如果眼前的不是天门,那......

    “壁画。”

    “壁画。”

    不易比我早一秒说出来。

    我与他算是异口同声了,白小花哆嗦:“实在受不了你们两个。”

    “咱们一路进来,遇见很多限制题材的女人壁画。排除大鬼主是色狼变态这种可能性,这些没穿衣服的女人,很可能和鬼国的风俗有关。如果这些女人出现,是为了避火,那么‘火’在地宫中,当是隔绝三界,超脱阴阳的存在!”

    胡子道:“放火烧山,牢底坐穿。放火烧墓,粽子遭不住。小虾,你想清楚了?”

    既然不易想法和我一致,那便没有异议。

    我找胡子要火油。

    可火油已经用光了。

    不得已,我们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将红烧肉罐头的油倒出,弄了一堆可燃物,包住抬棺的青铜人殉。

    人殉内部被注满水。

    我将火点燃。

    大火焚烧人殉表面,大概过了半个多小时,青铜发红,水也沸腾到极点。

    水压往外猛喷。

    这时候,青铜人殉怒目圆睁的大脸,忽然张开了嘴。从嘴中,愣是喷出股仙气来!十年慰风尘的南派盗墓手记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