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韩木栖就走了,走时没带上刚买的小狗。
朝歌比韩木栖起来的还晚,他一看到可爱的软胖胖的小奶狗在客厅欢快地跑来跑去,赶紧上前跑过去抱着亲了亲。
他蹲在地上逗弄了会小狗,抬起头,正要起身去洗漱,却是看到陈匸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靠在一处门侧,正看着他。
朝歌对陈匸说:“起来得有些晚了,韩木栖好像都走了。”
陈匸没有回答。
朝歌对于陈匸的不理不睬已经习以为常了,他又问道:“怎么韩木栖不把这个小家伙带走啊。就留给你养吗?”
陈匸没有理会朝歌的问题,只是淡淡说:“快点洗漱好,跟我出门。”
朝歌疑惑:“去哪里?”
陈匸没有回答他就进了房间。
朝歌只好洗漱好,因为担心小狗太小,不能独自留在家,陈匸开车载着朝歌时,将它送到一家宠物寄宿的地方,接着又前往另外一个地方。
在车上,朝歌看着陈匸,问道:“今天怎么突然要出来,不会是提前把我赶出来吧?我还没收拾好东西。”
陈匸冷笑着说:“你这么迫不及待就想离开?”
朝歌知道陈匸这阴阳怪气的毛病又犯了,就说:“哪能呀,不是你要赶我走的嘛,在你住多舒服啊。”
陈匸不再说话,只是紧紧抿着嘴唇,开车的速度明显加快了。
朝歌也不知道陈匸大清早地吃了什么炮仗,也不搭理他了,干脆扭过头看着外面的风景。
没过多会儿,车子就停下来了。
朝歌跟着陈匸迷迷糊糊下来,抬头看了看,是A市著名‘SONG’一系列的梳妆衣品店。
朝歌摸不着头脑地跟着陈匸进了店,陈匸一进去,就有很多人惊讶地说:“陈少,你怎么来了……我……”
“嘘”陈匸打断他的话,他看了一眼朝歌:“我要带他去一个重要场合,剩下的交给你们。”
这话很明显了,员工们看了看陈匸身边的朝歌,只见朝歌上身穿着宽大的T恤,下身穿着短裤,脚下穿着凉拖,一副从上个年代穿越过来的模样。
不过,当他们看到朝歌的那张唇红齿白的脸时还是惊艳了一番,这人长相绝对算得上非常出色,一眼看过去,竟然与当红小生韩木栖长得有点像,不过他比韩木栖还要好看些,皮肤很白,白得让人有点刺眼,这样的一个人就算穿着这样的衣服,站在那里也能吸引很多人的目光,难道他是陈少的最新情人吗?可是品味这么差,明显门不当户不对啊。
当然这些猜测,他们也不敢太多表露出来,赶紧客气地将朝歌领到里间。
朝歌一边被人拉扯着进去,一边回头问陈匸:“陈匸,这到底是干什么?”
陈匸轻描淡写地说:“提高你的品味。”
朝歌进去后,陈匸就坐在长椅子上,有员工来给陈匸递茶,陈匸只是摆摆手,便没有人敢来打扰他。他从袋里又摸出烟来,点燃抽了一根,这段时间抽的烟越来越多了。
朝歌被他们拉扯着穿着一身精致的白色西服套装,脖子上还系了浅色领结,然后又被那些人拉到梳妆桌前乱七八糟地在脸上,头发上一阵乱涂乱抹。
等他们都散开时,朝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些闪了闪神。
镜子的里的那个人肤色胜雪,嘴唇很红,偏偏一双眼睛黝黑黝黑,似乎一点光投射进去都能闪耀的格外明显,这会儿灯光洒在在那双眼睛里,好像是忽闪忽闪的星星。
一时之间,朝歌像是人间最该享受无限富贵和宠爱的贵公子。
有多少年没有这个样子了,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