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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 替罪羊 (第2/2页)
数千京官虽然如愿以偿的再次当了官,终于能够继续鱼肉百姓。 但是,摸摸头上扎人的头发茬,官员们的心中还是有些不舒服。 念了一辈子的圣贤书了,平素受的都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圣人之言。 今日为了当官,做出了这个连倭寇打扮都不如的模样,委实太过让人难堪了。 俺们都是读圣贤书的,不能显得如此廉价啊! 万一等我上了天堂,见到祖宗,祖宗问咱这是什么逑打扮,我该如何回答呢? 哎! 有人一拍大腿,满脸都是欣喜。 有了! 咱找个人,将脏水朝他头上一泼,那不就成了! 此时,朝堂里出身江南的官员,是要比北方官员多的。 于是在官场私下里的商议下,这个替罪羊就被定为了北方人。 而北方官员也不干啊! 尼玛,这不是让老子们被人责骂的吗? 众人思来想去,还真的被他们想到了一条两全其美的办法。 咱们不论南北,只论党派! 甭管南方的复社、东林、几社、温派……还是北方的晋党、齐党…… 咱都不选! 山东有个叫做孙之獬的官员。 咱将屎盆子扣他头上,不就得了! …… 这孙之獬是谁? 阉党成员也! 做的官是侍读。 崇祯元年,魏忠贤倒台后,崇祯皇帝下令毁掉阉党所著的《三朝要典》。 孙之獬抱着《三朝要典》痛哭。 于是,百官震怒,纷纷上疏弹劾孙之獬。 就这样,1628年的八月,也就是崇祯元年,孙之獬被削掉了官籍,遣返回了山东老家,成了一个百姓。 (按照明朝户籍制度,罢官后还是官籍,但是削籍之后,就是民户了。) (后世有个天大的谎言,说什么剃发易服的始作俑者是孙之獬。 勿喷,我不是给孙之獬洗白,而是还原事实: 这人还真是官员的背锅侠! 按照历史记载,直到1644年11月,也就是此时的六个月后,孙之獬在山东籍贯的侍郎王鰲永推荐下,才进了朝堂。 此时,百官剃发易服已经半年之久了。) …… 不知道何人做出的提议,反正孙之獬顶缸,符合南北双方官绅的集体利益。 这孙之獬,被削掉了官籍,是个老百姓啊! 况且,又是阉党成员,还是至死不改的顽固分子! 还有比这更合适的人选吗? 再说了,孙之獬被削了官籍,在民间的名声自然不好,还有比这更适合的背锅侠吗? (就算在后世,甭管什么原因,只要被罢了官,大部分百姓都觉得这人是有罪的。) 于是,百官编撰出了一出孙之獬率先剃发易服,降官不要他站在降官队列,满人不要他站在满人队列的谎话出来。 这个流言传的有多广? 不但天下士绅一致认可了这个说法,甚至就连民间也觉得剃发易服就是这人提出来的。 甚至,这事闹得多尔衮都知道了! 于是,在历史上,孙之獬因为贪污受贿,被百官弹劾之后,多尔衮说了一番话: “孙之獬于众人未薙发之前,即行薙发;举家男妇,皆效满装。”火之虎vvvv的我崇祯绝不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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