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藏娇[穿书]_金屋藏娇[穿书] 第1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金屋藏娇[穿书] 第15节 (第1/2页)

    既然明野这么说了,周照清也得当做正事给办。就是临走前还叽叽歪歪,说是重阳节一大家子人都出门登山,只留自己一个还要办事,说出去实在惨绝人寰。

    明野没搭理他,任由他埋怨,等他走了,又在湖畔吹了半个时辰的风。

    方才他看过周照清递来的东西,里面旁敲侧击,将范瑞几人当日所说的话一字一句和盘托出,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但没有不对就是最大的古怪之处。

    他想起昨日与容见补习时说过的话。

    “殿下知道‘梳洗’吗?”

    容见有些茫然:“梳洗?梳妆打扮吗?”

    “是一种刑罚,将后背用热水烫熟了,再用铁梳刮下皮肉。”

    容见像是很害怕,他的胆子不大,对于这样的事似乎有天然的畏惧,慢慢地说:“这也……太疼了吧……”

    ——他不知道。

    明野可以确定了。

    当日的侍卫有五人,在那么多人里,除了范瑞,容见只让谢都事扣了其他几人的月奉。

    为什么这么做,一定是范瑞做了比别人更过分、让他难以容忍的事。

    容见知道什么,又不知道什么?

    重生前的十九岁,离宫之前,明野曾在范瑞手下受过“梳洗”之刑。至于脸上的伤疤,只是很少的一部分,被人看到的印记。

    他好像被吓到了。

    就像是一直活在保护中、毛皮柔软的小动物,突然听闻外面世界的可怕,自己随时有可能被吞食入肚,而感同身受的害怕。

    明野的本意是试探,而不是吓唬或伤害,可这样的容见——皱着眉、眨着眼、惊慌的样子,意外的有些有趣。

    “很疼,很少有人会活下来。”

    明野这么说。

    容见就越发心惊胆战,他颤颤巍巍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他笑了一下,刻意顿了顿:“自然是……是侍卫间说着玩的。”

    容见终于松了口气,有点抱怨的意思:“你怎么吓人?”

    “殿下不是觉得无聊吗?”

    “无聊也不许吓人!吓我很好玩吗!”

    明野不太诚恳地道歉,将一切归于玩笑。

    试探的话,说到“梳洗”这个词就足够了。

    剩下的是容见不知道,也没必要知道的事了。

    明野离开锦水湖畔,这桌席面周照清已结完账。回去的时候,路过杏花巷,明野看到一家还开着的胭脂铺子,今日是重阳节,太太小姐们挤满了铺子,他在门口等了小半个时辰,买了一盒上好的眉黛,又去隔壁挑了些做首饰的贝壳,最后在铁匠拿选了把锉刀。

    不掉的口脂,明野不会做,写字的笔,倒是可以一试,似乎并不太难。

    挑挑拣拣,用了这个月的月奉,其实明野也没有想太多。

    他只是突然这么想,于是便做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弱智笨蛋见见注定是要被吃掉的!

    “走来窗下笑相扶,爱道画眉深浅入时无。”欧阳修的《南歌子·凤髻金泥带》

    感谢追文,评论抽二十个红包!晚安!

    第16章 肝肠寸断

    容见在寝宫舒服地睡了一整天,对于禁庭之中发生的事一无所知。

    申时一刻,重阳宴开席过半,皇帝斟菊花酒,众臣举杯相贺。

    首辅崔桂坐在左位下首,他已年过七十,鬓间黑白相间,看起来并不过分年老,还尚有余力。

    这样的良辰美景,本该有赏心悦事,另一边的东阁大学士林元瑾说完贺词,又道:“臣听闻此次重阳宴,公主未曾出席。公主并无皇后,太后娘娘常年礼佛,公主年芳十七,也应当主持内外命妇的筵席才是。”

    长公主年幼时,费金亦以“年幼体弱,易惊易惧,唯恐伤身”为由,将容见囚于深宫中,等闲不在这些场合露面。如今他日渐长大,早已及笄,定下当日之约的朝臣便旧事重提,想让长公主出现在众人面前。

    费金亦还未言语,礼部尚书先道:“公主还未出嫁,怎能抛头露面,于礼不合。”

    这位礼部尚书出自江南王家,累世公卿,钟鸣鼎食。而费金亦继位以来,对世家大族极为优待。而这些大族经历过的何止一朝一代,有些早已忘了当年之约,倒戈驸马皇帝。

    如此一来,以林元瑾为首的文官辅臣和累世公卿之流便吵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争先恐后。

    费金亦似乎终于不胜其烦,说了句:“好了。”

    偌大的筵席,满座文武百官,一时竟安静至极。毕竟费金亦的皇位来的名不正言不顺,在朝堂上待人处事也一贯温和,很少显露出不悦。

    崔桂依旧在慢悠悠地饮酒。他的手掌半搭在桌上,官服多年未换,胸前的四色仙鹤补子洗的发灰,似乎对现下紧张的局势一无所知。

    只放下酒盏的时候,酒杯磕了一下,很清脆的一声。

    费金亦轻轻一笑:“原先念着她年纪尚小,不能经事。但大学士也言之有理。重阳已过,今日宴毕,他日再另请些小姐命妇,与公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