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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同乡 (第1/2页)
色欲熏心。 我在镜子前一边卸妆一边崩溃。我在心里咒骂安诺维洛,不是因为他我就不会素这么久,不素这么久就不会一看到一个合胃口的男人就想入非非。明明我都在男人身上栽过两个跟头了,而里瑟尔森又明显是一位我驾驭不了的男人。 但面对他的邀请,我还是一上头就答应了。事到如今我安慰自己,反正也还没找到实习,不如跟着里瑟尔森去涨涨见识。 说起来里瑟尔森,这个男人我有点琢磨不透。我觉得他是看透了我的那点小心思的,我对他的好感就摆在明面上,没有做任何隐藏。但他对我的态度很有些耐人寻味了,他给了我一些特殊待遇,但这些特殊的待遇又远远算不上“追求”。去了首饰店没有送我东西,请我吃晚餐说是帮忙想主意的酬劳,邀请我去私人聚会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女伴。每一件事看起来都有些暧昧,但是细究起来理由又相当的合理。不知道是他本人真的绅士,还是高段位玩家的一些手段。 与其被这么不近不远地吊着,我寻思着找个机会和他快点上床,尝过味道,赶紧跑了得了。 参加聚会的衣服和首饰是里瑟尔森派人送来的。答应参加的那天晚上,我就很直白地告诉他我没有合适的衣服。如果我去参加自己朋友的聚会,那我只要负责把自己打扮得漂亮就行了。但谁知道里瑟尔森嘴里的聚会会是什么样的?比起自己去猜,还不如他来准备。 里瑟尔森为我准备得很齐全,旗袍手包高跟鞋首饰应有尽有。旗袍是绸制的,竹叶青的底色点缀着白色玉兰花的刺绣,整体十分素雅。珍珠耳环和手链也都款式简约大方,每一颗珍珠都流光溢彩。手包和高跟鞋也看不出牌子,虽然都是布艺的表面,上面的刺绣却是十分繁杂精美。 我穿戴整齐在镜子前看了半天,发现这一套挑不出任何毛病。旗袍的剪裁居然很合适,虽然比我自己那条腰部放宽了些许,但让我从性感变成了端庄。而圆润的珍珠又中和了旗袍的素净,带来了些许俏皮。最后拿上手包,穿上5cm左右的高跟鞋。我也能厚颜无耻地称自己为“大家闺秀”了。 聚会当天,我穿戴好刚走出公寓大楼就看见里瑟尔森站在车外等着我。我租的公寓条件还算不错,但他和他的车显然与这里格格不入。公寓的保安是个爱车的人,每次有人开着豪车在公寓前逗留,他都要上前搭讪一翻,最好再能帮人泊个车。可里瑟尔森就站在那儿,保安只敢站在大堂门口,眼巴巴地看着。 “我的眼光不错。”里瑟尔森笑容款款地看着我走近,“高跟鞋穿得习惯吗?车上还准备了运动鞋。” 这么贴心的男人真得很难不让人心动。“如果我一会摔跤了您会扶住我吗?” 里瑟尔森掌心向上向我伸来,我轻轻搭了上去。 他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手掌覆着些许茧,握起来很让人安心。 “我会抓牢你,不让你摔跤的。”他护着我的头顶,送我坐进了车里。 车前排还是坐着那位秘书和司机,我简单地和他们打了一声招呼。 “今天聚会的主人姓唐,唐太太也喜欢中国的书画艺术,你们应该有共同话题。”里瑟尔森说道:“如果觉得太过无聊,可以多吃些东西,在m国,应该没有比唐家的厨师更会做中国菜的了。” 我点点头。我没有感觉到紧张或担心接下来的聚会,既然里瑟尔森会带我来这个聚会,就应该有把握我能应付这个局面。如果我要是真得出了什么岔子,那也只是里瑟尔森看人眼光不准。 车又开到了一个我不知道在哪的偏僻的地方。唐家的宅子比我们上次去的餐馆夸张许多,从宅子门口开进主宅都花了将近十分钟。 里瑟尔森挽着我下了车,秘书跟在我们身后。 主宅大门口站着一些人,为首的是一对大约五十多岁的中年夫妻。男的国字脸身材魁伟,大拇指上带着一个大扳指,女的应该是他的夫人,身材纤细,穿着枣红色的旗袍,气质温婉。两个人看起来就和民国电视剧里的军阀夫妇一般。 还没走近,我就感觉那男的飞快地撇了我一眼。 并不是什么友善的目光。 我很快地就反应过来,里瑟尔森有些弄巧成拙了。里瑟尔森大概原本想找一个来自天朝的女伴,以显示亲近之意。但他没想到,任何一个传统的天朝人,都不会希望看到一个自家的小辈以一种暧昧的姿态出现在一个男人身边。 我还是挽着里瑟尔森的胳膊,但身子挺得更直了,拉开了一些与他之间的距离,等走到那对夫妻面前时,立马放开了里瑟尔森的胳膊,规规矩矩地站在他身边。 “唐先生,好久不见。”里瑟尔森和唐先生握了握手。 “你迟到了。”唐先生英语不是很标准,“一会罚酒罚酒。” “天朝的高粱酒吗?很久没喝了,有些想念。”里瑟尔森对着身后的秘书勾勾手,“唐太太还是一如既往地风姿绰约,生日快乐。” 秘书将一个礼盒交给了一旁的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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