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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开堂之日 (第2/3页)
伪造失火致死。如何验明死者是被谋杀的? 县令张举想出一招,使案情真相大白:“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而积薪焚之,活者口中有灰,杀者口中无灰。因验尸,口果无灰也,鞠之服罪。” 从上述来看,张举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弄来两头猪,杀死一头,另一头不杀,将两头猪都投入燃烧的柴堆中。结果,被烧死的猪嘴里有灰,而被杀死的嘴中没有。 依此原理验尸,被杀丈夫的嘴里不见污物。至此,杀夫女子无话可说,认罪伏法。 如对悬吊尸体的检验,古代法医便摸索出了一套很准的“理论”:如是上吊死亡,死者的舌头一般会伸出来,大小便失禁;如果是死后挂起的,则无此现象。 这种验尸方法,先秦时即为法医所用。如秦简《封诊式》中的《经死》,便要求前去现场勘验的法医,在放下悬挂的尸体前,“乃视舌出不出,头足去终所及地各几可(何),遗矢弱(溺)不?” 当然,舌头不伸出来,也不一定就是死后悬起,也可能是吊死的。 《洗冤集录·检复总说下》中便指出:“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 验尸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判断。此外,验辨“尸斑”也是古人常用的手段。 尸斑是现代术语,古人称为“血坠”或“血障”。如上吊死亡的,尸斑分布于上、下肢的远端,即《洗冤集录》对“自缢”条中所描述的:“腿上有血荫,如火灸斑痕,及肚下至小腹并坠下,青黑色。” 有此可见,华夏古人的智慧,完全不可小觑。凭借这些智慧和经验,验尸记忆,其实堪比后世的验尸。 这已经成了一个比较完整,比较成熟的系统。 所以,这些令史。 哪里见过刘铮这么霸气的。 直接剖开? 还是那句话,死者为大!古代是不存在解剖尸体验尸的,绝对不允许,这是死者最大的亵渎,这是对鬼神最大的不敬。 刘铮却是坚持道:“必须剖开,我看过你们的卷宗,五脏六腑破碎而死。但我认为,并不完整。五脏六腑破而死,是外力,还是内因?” “此乃此案重大突破口!” 令史们,都面面相觑。 这…… 这怎么办? 这刘知州,这是疯了吗! 他要剖开尸体! 这到哪里找人来,可以阻止他! 一令史吞了一口口水,艰难道:“公子,此事……此事,亵渎死者,暂且不说,那家属,如何交代?” 旁人也点点头。 刘铮呵呵笑道:“我始终认为,但凡发生凶杀案,不管是家属,还是世人,还是公道,还有司法!” “我们要的,只有一个,那便是真相!” 他铿锵有力说道:“作为司法从业人员,目的也只有一个,那便是真相!” 他环视一圈:“只有真相,可以慰藉鬼神!” “只有真相,可以慰藉死者!” “只有真相,可以慰藉家属!” “剖!” 众人也被刘铮说得,热血沸腾。 真相! 对! 他们司法人员,要的就是真想!令史也是如此!然后……刘铮只见,一个令史,激动非常地,从后厨房拿出来一把杀猪刀,吼道:“让开,我来剖!” “噗……” 刘铮一口老血,差点喷了出来。 但是没办法…… 谁让咱家就这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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