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德斯从别墅里出来,一身橙色仿若一瓶行走的鲜橙多,目光真诚:“而且你以前那些家人居然是那个鬼样子,你都能学习这么好,真的厉害。”
“莱德斯哥哥你就别胡说了,我知道你大学是m国排名前二十的大学。”莫第避过了关于莫家的话题,说:“你这要是学渣,那岂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学渣了?”
“哎,我那是占了便宜才考上的。”莱德斯摆手,一点不觉得这么说有什么不对,“牧那个家伙还在加班,走,我带你去找他,咱们今天晚上在外面聚餐。”
莫第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觉得的确该给从m国回来的莱德斯接接风,大不了今天的任务熬夜做完,便点了下头,“好。”
莫第上了莱德斯新买的路虎,这车莱德斯刚提回来,正处在热恋期,暂时不想让司机碰,现在是他自己开。
六点钟的京城是最堵的时候,堵到让人窒息,平常三十分钟的路两人走了快一个小时还没到,莱德斯又饿又渴,可新车上啥吃的喝的也没有,难受得莱德斯一个劲儿哼哼。
莫第让莱德斯开过这段路就下高架,然后他下车去路边的店铺买点吃的喝的。
十分钟后,两人终于从高架上挪了下来,莫第指挥莱德斯开到一条街的街口,然后下了车。
在一家面包店买了根热狗,又在门口自动售卖机买了瓶鲜橙多——莫第不会承认他是看莱德斯像鲜橙多才故意拿的,然后就赶紧回到了车上。
专心看路的莫第并没有发现有两道视线从面包店对面的西餐厅二层扎下来,一直黏在他身上。
“小瑰,那个就是你弟弟吧?”长相俊美举止优雅的男生温柔地看着对面的女生,“你想去见他吗,他对你有那么多误会,你还想解开吗?”
如果莫第在这儿,就会认出来这个就是原文里戏份最多的男配叶呈枫,从第一次见面、看到眉目含愁的莫琉瑰起,他就深深爱上了莫琉瑰,一路为莫琉瑰保驾护航,外表温柔俊美,内心体贴细致,爷爷爸爸都是体制内官员,他本人也很有能力,上辈子莫琉瑰能在商业上顺风顺水,一丝磕绊都没受过,除了秦亦盛的原因在,叶呈枫也在暗地默默帮助了不少。
不过这并不代表莫第就会喜欢这个人,相反地,这个叶呈枫是他最恶心的人之一。
因为在他被关进精神病院被那样肆无忌惮地折磨时,秦亦盛之所以能那么完美地抹掉一切莫家的马脚,掩掉一切对莫家不利的信息,让外界和上面完全不知,除了秦亦盛手下的关系网和情报网在作用,与叶呈枫体贴细心地“查缺补漏”也不无关系。
甚至在将他折磨成那样之后,叶呈枫还以一副非常斯文大度温润有礼的姿态去精神病院看他,问他知不知道错了,说他们也很想宽容他,但是他做的实在太过恶毒太过离谱,所以不能放他出去伤害莫琉瑰。
叶呈枫站在几乎没有人样、无比肮脏丑陋地瘫在地上的他面前,以那样一副高贵清雅、温润斯文、理智宽和的样子无比自然地颠倒黑白,深深地恶心到了他,如果不是当时他刚刚被电击结束,手上还淌着铁签子戳出的血,已经完全没有力气,他会揍烂叶呈枫那张优雅的脸。
“......其实,其实我也不知道。”
莫琉瑰咬着嘴唇,纤纤手指捏着饮料杯里的吸管,“我本来不想和小第断绝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