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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和第十二章 细雪的吻 (第2/3页)
信放在无寻大儿子的书房里,就消失在京城。 当朝吏部尚书惊异地拆开这封凭空出现的信,看到上头潇洒清秀的字迹时有些回不过神。直到看清内容才大骇,悲恸难忍。 无寻的一生可以算是辉煌,也曾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登临万人之上。死后却葬一处简单的墓穴,树孤零的碑。 他的养子养女本欲重新为他修墓,却在见到碑文时放弃。 无寻,字修竹。 享年六十四,有小狐狸陪伴四十三载。 元宣四百三十二年 乱语立。 刻字俊秀,但格式不太严谨,碑文也没有生平官职,没有成就辉煌,只道“有小狐狸陪伴四十三载”。 父亲四十岁毅然辞官,平生不重金钱,不重权势,不曾挥霍享乐,晚年一直与狐狸相伴竹屋。他不知晓乱语为何人,也不知道那只银白的狐狸去向何方,唯独笃定父亲该是只愿拥有这一处墓,这一道碑的。 42. 乱语没有目的地踏了半程春夏,最后在一处温暖的山洞沉睡。 他总是想起最后一日雪漫时,无寻的心脏逐渐停止跳动,身体一点一点冰凉。那样的温度他从没在无寻的身上体会过,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触及,便让他辗转难忘。 于是这里的温暖和煦留住了他的脚步。 43. “王,它怎么出现的我们也不知道。” “我发誓我们绝对没有睡着,一直守着洞口,当真一点儿声响没有。” “对对对,王,我们真没擅离职守。” “哦,还会用成语了。” “嘿嘿这不是王后教的好嘛……” …… “咦?是你啊。” 男人的声音和书生极为不同,更成熟低沉几分。 乱语睁眼醒来。 是一位穿金纹黑袍的英俊男子。 “我们见过。”男子道,“两百年前十里村。” 乱语觉得他眼熟,经他提醒才想起那个他最初呆着的地方,十里村,玉米地,他总算记起,面前的男子是那个分辨出自己毛发变作草药的人。 他们虽然没有直接打照面,但其实互相都看到了对方。 “你怎么在这里?”攻玉对一只身负万年修为,无量功德金光的雪狐没有恶意,即使对方占了自己的窝。 如果能拔几根狐狸毛落土成草,给云静泡茶喝,攻玉很愿意把这处山洞让给狐狸。 “这里暖和。”乱语道。 他无意住了别人的房子,知道不对,所以回答了攻玉的话。 “噢,是因为我放了一屋的暖玉。” “不好意思。”住了你的屋子。 “欸?你要走吗?没事,你住吧,这里我很少来,我都跟云静住在山下的村子里。” 乱语顿住要离开的步伐,有些疑惑,“云静,他不是……” 是那个十里村的教书先生,可是他不是人类吗?怎么活了两百年? “我把妖丹和修为给他了,平摊我一半的寿命。” 乱语怔神,“可以吗?” “嗯,可以,我再多修炼几年而已,没什么大碍。”攻玉轻描淡写,好似他曾为此差些丢掉性命的经历不是什么大事。 那书生是不是不用死。 乱语眼神没有焦距,无意义地看着他,情绪翻涌。 攻玉惊了一下,赶紧过去扔了静心的法术,“喂,狐狸,你怎么了?” 还没拔狐狸毛呢!可不能出事。 44. 攻玉忽悠乱语去了他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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