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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再次发情,老师躲不掉被标记 (第1/2页)
一周的假期很快过去,刚刚恢复课堂生活的高中生们还没怎么缓过神来,一整天几乎都是昏昏欲睡的状态,而程谦,则是直接把第一天睡了过去。 他趴着书桌上睡得很香,老师们也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打扰他,到了这个阶段,所有的课程都已经结束,复习和刷题已是常态,而对于程谦这种已经拿到各科全A并申请了国外高校的准毕业生,老师们更是可以适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程谦也确实被累到了,过去的一个星期几乎可以说是耗光了他半年的力气。 好在少年人的体力好回血快,当一天的课程结束后,在夕阳笼罩的温煦光晕中,他醒了。 睡眼惺忪,肩膀突然被人大力拍了一下,一个留着寸头的阳光帅哥俯下身来吼他:“还活着呐?走,打球去。” 程谦冷着脸,抬手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起身伸了个大懒腰,而后跟了上去。 三对三的对抗打了没一会儿,程谦大汗淋漓地叫了暂停,下场去喝水。他一仰头,一瓶矿泉水几乎眨眼就被他灌入体内,同班的寸头男生见他下场也跟了过去,正手痒等着打球的替补见他俩下来立刻跑进了场内,冷了没两分钟的球场又继续热络起来。 两人站着球场边,激烈的球鞋和篮球的擦地声以及身体的碰撞声持续响着,时不时爆发出一阵高喊。程谦将空空如也的矿泉水瓶一把捏扁,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眼神仍盯着前方球场,对身边的人压低了声音问:“查得怎么样了?” 寸头男生的名字很好听,名叫挽星,家里还有个年龄差得比较多的妹妹,叫挽月,寸头男生姓苟,程谦就亲切地称呼他这位兄弟为“傻狗”。 程谦和苟挽星是从小穿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发小,后来又一直是同班同学,自然成了形影不离的好哥们,彼此都像是对方肚子里的蛔虫。 苟挽星也拎起瓶水咔嚓一声拧开,咕咚咚灌了几口,抬手抹了一把额上的汗:“档案发你邮箱了,咱们这位音乐老师还挺厉害,上学的时候连跳了三级,是个研究生学霸。” 程谦立刻感受到了一股莫名的压力,他撇了苟挽星一眼:“他多大了?” “二十一岁,年轻吧。”苟挽星朝他抬了抬下巴,一副放荡不羁的调戏神情,他咧嘴笑起来是一种痞里痞气的帅,露出的牙齿又白又齐,给那股痞子劲儿又添了几分纯纯的憨气。 但程谦仍冷着脸瞥了他一眼,并没有接他的话茬。 随后,程谦的目光又落向远处,眼底闪过一丝锐利地光,他想起了谭斯锦说自己是三十岁的时候,那副信誓旦旦骗自己的模样,嘴角不禁扬起个无法察觉的浅浅的笑。 而苟挽星早就习惯了他这个发小的面瘫样,仍然傻呵呵地自己乐着,一脸好奇地低声问:“怎么突然要查他,有过节啊?” “你别管了。”程谦的语气平静,却被苟挽星听出了几分不容过线的威胁,他忽然猜到了什么,表情瞬间严肃起来:“不会吧,什么情况,他不会是……” “东西给你,”程谦从书包里取出一件包装好的球衣丢进对方怀里,“这件事到此两清,你就不要掺合进来了。” 见程谦态度坚决,苟挽星没再说这么,他早已被那件球衣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就像是刚叼到一块肉棒骨的大狗狗,尾巴摇得飞快,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 多年的好朋友,这点默契还是有的,苟挽星抱着球衣心花怒放地蹭来蹭去,笑眯眯地说:“知道啦知道啦,我才懒得管,你别把小命丢了就行。” 殊不知别说是小命,他兄弟的魂都快没了。 就在这时,程谦的手机突然响了,屏幕一闪一闪地呼叫着自己的主人,他摸出手机,将书包挎上肩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球场。 “孙大夫您好,”程谦先开了口,“结果出来了吗?” 电话的另一端响起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声音:“是,数值可能比您想象的要高得多。” 程谦:“多少。” 孙大夫:“百分之九十六。” 程谦当即震惊地愣在了原地。 全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倒流,直冲头顶,没有人会不明白这个数值意味着什么。 缓了片刻,他当机立断地问道:“您能确定他下一次发情期的时间吗?” 孙大夫想了想回答:“一般情况下应该是两三个月一次的,但是根据您目前提供的信息综合来看,因为匹配度太高,被临时标记催发的话,估计不出一个月,但是发情期两三天就能过去。” 程谦的眼色暗了暗,简单道了声谢,随即挂断了电话。 * 谭斯锦出了卫生间,在盥洗池前洗手,正好碰上了高三三班的班主任王老师。王老师四十岁上下的年纪,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镜,额上的发际线稍稍有些稀疏,衣衫板正,浑身透着一股研究型的学者的气质。 谭斯锦礼貌地对他打招呼,而后两人一同回了办公室,路上,谭斯锦特地与对方闲聊着打听了几个学生的情况,最后提到了程谦。 王老师听到这个名字,倒是对班里这名学生颇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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