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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关于选择(二)- 信徒 (第1/2页)
在这样的原始森林中时间概念变得模糊,能分清的只有正午和黑夜。莱喀追寻气味在林中奔寻,光束透过繁密的针叶打在角鹿的矫健身姿之上,给它洁净光滑的皮毛打上一层光圈。 庄择紧紧抓住他坚硬的长角,微暖的清风染上森林特有的冷香拂过莱喀的脸骨。角鹿状态的他与人型一样没有热气,但那厚厚的柔软鬃毛圈住了身上的男人如同一只小鸟陷入一床棉花,有效又舒适地阻止了热量的流失。 男人舒服地叹息一声,莱喀听见他小声自言自语。 “这可比稻草和碎布组成的地铺舒服太多…” 莱喀突然感觉到男人放任自己埋入鬃毛,在那柔软蓬松的毛团上轻轻蹭了蹭。 巨鹿的肌肉僵硬了一瞬,不过转瞬即逝,甚至对它在林间跳跃的节奏没有影响半分。但坐在他脊柱上的男人明显有所察觉,他反应极快地坐好,除了角上传来的轻微触感和不得不接触的部分,男人都小心地保持距离。 “…咴。”莱喀轻嘶一声,他竟然忘记了身为人类的庄择不一定会像自己一样享受这种程度的冷风。巨鹿很快调整脚步,分出点心思到自己身上的脆弱人类那边去。 大约两个多小时的样子,莱喀找到了那晚偷袭的地精营地。在进入营地之前,他将庄择放下,自己重新化作鹿首人身的半兽人,踏入满是血迹的营地。 他并不抱希望,已经过了一整晚,夜行动物如果要捕食营地中手无寸铁的人类必然早就吃饱喝足,逃之夭夭;如果趁乱逃走,那他们可没有庄择的生存经验和好运气,希望那些食腐动物已经被地精喂得心满意足。 饥饿的野兽当然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除了少了一具,其他地精的尸体已经被啃食得差不多,嶙峋的骨架上只剩下些粉色的肉沫。莱喀分辨地上的印迹,猜测那个倒霉家伙被拖走了,可能是类似花豹的生物,大猫喜欢在树枝上享用美味。这片森林里真是什么都有。 好在动物们不会对人型生物的武器感兴趣,坑坑洼洼的片刀躺在血块里,莱喀挑挑捡捡,选了把看起来像是铁器的匕首递给身后的庄择,自己则捡起那把曾在自己肚子里到此一游的砍刀,不得不说,坏脾气的地精把它打磨得很好。 莱喀做了个手势示意庄择自便,他自己打算一个帐篷一个帐篷逛过去。 现在他有了新身体,终于可以好好搜刮一番。他需要布匹、武器和这个世界的货币。说起来这里需要身份凭证吗?他未来打算去看看这个世界的主城,迟早需要弄上一个。 营地并不大,满打满算不过四个帐篷,但占地面积颇大,篷顶都相当高耸,漆黑的材质加上奇怪的形状让他想起了哥特式教堂的尖顶。 第一间帐篷是地精的休息地,当莱喀走近半掩的帐门,精臭、酒臭、体臭…种种恶臭混杂成一坨扑面而来。他直接用刀刃将布料划烂,屏住呼吸。这也不是第一次闻到了。但当时他是直接把这些该死的狗窝拱烂,那味没这么新鲜,这么冲。 “真恶心。”莱喀忍不住自言自语。 他望向昏暗的帐内,借着不知名发光物和缝隙间透过的日光,内部景象铺展在眼前: 地上压着密密实实的干草,麻布搭成以现代人眼光看来十分落魄的地铺,床头放着些包袱模样的行李,大大小小十几张有序地摆放在两边,空出一条供人行走的小路。小路摆满着不少脏兮兮的酒瓶,而尽头充当了他们的杂物室,锁链、木桶、脚镣等等堆了一地。 莱喀把镶在帐篷上的发光石头抠下来,就地取材用篷布裹成一团,扯开那些地精的行李,在众多垃圾里面淘金。 真的是淘金,最终他搜刮出了各式各样的硬币。 有纯粹的银币、铜币,也有印着男头女头的精致款,还有刻了树叶、火焰、飞鸟等符号的简易款。 这些人贩子不是统一发工资?难道这些家伙的组织如此松散,允许手下私自买卖?还有,这片土地究竟有多少个政府?莱喀粗略估计这里至少有二十款不重样的货币。 挑挑拣拣一番,铜币最多,银币大约二十来枚,只有一个印着卷发胖男人的金币。 铸币水平一般,上面的人像粗糙极了,歪歪扭扭,像是手工品。 莱喀低头钻出来,将帐篷扯出个崭新的大门,及膝盖的黑布围在腰间勉强蔽体,又撕下大块包住自己的战利品挎在肩上。物尽其用。他实在看不上那些脏兮兮油腻腻不知道用什么动物皮做成的背包。说实话,莱喀很怀疑那针线眼大得能伸下手指的玩意能不能称得上“背包”。 接下来两个帐篷就没这么轻松了,里面是如莱喀预料的惨象。第二间帐篷什么也没有,坍塌栅栏里冰冷的血迹和稻草底下利爪撕开的地皮证明了这里不久前被不止一只野兽光顾。第三间里有两具人类尸体躺在角落,内脏被挑嘴的猎手吃空,莱喀没兴致继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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