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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第1/2页)
刘喜乐光着脚在街上走着,深冬的青石板冻得噬人入骨,但他仿佛感觉不到一般,只是走着,走着。 周围的人都在围观他邋遢的样子,指指点点他奇怪的举动,只穿着V领长袖的晚礼服,光着脚,一脸落寞地在大街上走的怪人,宛如在高级宴会大厅中翩翩起舞的乞丐。 他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他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他脑海里只反复回荡着这两天的种种画面。 他跟许术说了分手,让他不要再来了,没有看他伤痛欲绝的表情,也没有追着绝尘而去的车尾。 过了几天浑浑噩噩的日子,他穿好衣服想去上班,想用工作来麻痹自己,却被告知惹上了唐家的掌门人,是个黑白两道都要谦让的狠角色,那里早已没有了他的容身之处。 Andy给了他工资,他收下了,出门就被扒手摸了去,他喊啊、追啊,好像要把那天没能留下许术的悔恨全都发泄掉,小偷却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和那抹刺眼的嘲笑。 寒风吹过,一小片银白从刘喜乐的眼前掉落,刘喜乐回神,围着他的好事者早已不见,只留下主角一个人孤单地站在灯光下。 颂城市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一如他的心也在滴血。 “吱呀!”一辆熟悉的黑色豪车停在刘喜乐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穿得像个球一样的王金搓着手下车。 “哎呀,小喜乐呀,你怎么这副样子站在街边呢?我正打算去找你呢!”说来王金也算是长情,自打赖上刘喜乐,没少给刘喜乐贡献业绩。 王金一把拉过刘喜乐的双手揉搓,趁机吃他的豆腐,刘喜乐盯着对方寸草不生的地中海失神。原来,他这种人伤心了,也还是有人心疼,也还是有人安慰的。 “王总,你要带我回家吗?” 王金一听,眼中划过一丝金光,情场老手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深意。 “回回回,我来这儿,不就是想带走你的吗?” 王金绅士地脱下外套给刘喜乐披上,刘喜乐识相地曲了下膝盖,让王金显摆得更舒服点。给人披好衣服后,王金满意地搂着刘喜乐的腰上了车。 王金算不上有钱,但胜在“兴趣爱好”广泛,惯会趋炎附势,婆娘又有个厉害的娘家帮衬着,勉勉强强混了个上流社会的“风流子”角色。 车没开多远,王金把刘喜乐带到了他位于三环上的一套高层公寓里,公寓是他用来金屋藏娇的,上一个情人搬出去了一个来月,是时候迎来它的新主人了。 刘喜乐穿着浴袍,坐在柔软的床上,环顾四周。他也曾有过幻想,等他还完了钱,一定要住在这么个房子里,他不要多大的地方,起码被褥是软的,房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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